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超过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超过5年者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超过3年者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超过3年者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没有清偿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选举、委派、聘任了有上述情形的人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如果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5种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法》第21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47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法》第148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
公司副总、高管能否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以及公司实务中,总会有这样一些疑问,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由哪些人担任?是否需要具有相应的资格?副总经理能否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甚至公司其他人员能否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这里就给大家梳理一下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一些条件及任职资格。 话不多说,直接进入正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
可以要求董事、高管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在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要求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风险提示:另外,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
一、公司直接向董事、监事、高管提供借款是否合法有效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所以直接提供借款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司上市前会经历一系列的复杂反腐的手续,其中要包括一个管理层的治理能力的审核,其中可能会考核各个部门负责人的相应的履历和工作经验,但不一定会查每个人的流水。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司上市前会经历一系列的复杂反腐的手续,其中要包括一个管理层的治理能力的审核,其中可能会考核各个部门负责人的相应的履历和工作经验,但不一定会查每个人的流水。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一、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等的效力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公司章程的约束范围,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含义,我国《公司法》第217条明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是公司机关的成员,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公共事务的执
高管辞职报告模板一尊敬的xx:自xx年入职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我的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5月底前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在我提交这份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祝愿公司开
注销公司的股东身份的流程:1、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2、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出现以下情形,股东可申请注销账户退股: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
“庭询”制度的主要做法是:针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不组织合议开庭审理,而是由主审人和书记员按照庭审程序简化进行“庭询”,在“庭询”中,当事人仍然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诉讼权,但不再纠缠于已经查清的事实和已经认定的证据,除主审法官认为有必须核实的案件事实外,“庭询”主要由双方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辩论,在可能的情况下由法官引导当事人进行协调处理。二审庭询与开庭的区别请详。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裁判要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指的是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
你好,该高管可能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可以行使公司的归入权。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三个要件:一是主体为董事、髙级管理人员,既包括董事、高管自身违反忠实义务,也包括董事、高管利用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人规避其应当履行的忠实义务,利用关联人从事竞业禁止等义务的行为也应当视为董事、高管的行为。二是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三是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
历年留存的税后利润,实质上是未予分配的股东权益。在公司注销,股东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时,即意味着上述利润向股东的分配,因此,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由个人投资者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注销办理税务清算时,其结余的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在依法弥补企业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之后,应按个人投资者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个人投资者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要看公司的公司章程如何规定。董事解任是董事资格的丧失。董事解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董事任期届满,得自动解任,但可再次被选任。(2)董事辞职。董事可随时提出辞职,辞职书一经提出,即不能撤回。(3)由股东会选任的董事,得由股东会决议随时解任。但有任期的,如无正当理由于任满前将其解任的,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因此所受损失。(4)由
1、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第二条最后一款同时明确,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记者问》中提到:问: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允许企业向职工发放各类购
一.尽量采用实报实销的报销方式企业高管合理避税最简单的方法是采用发票报销,即差旅费补助、误餐津贴(各20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讯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二.提高企业福利降低名义工资对于企业高管合理避税
公司解散、清算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先看公司解散问题。大家知道,《公司法》仅在第180条规定了几种法定解散公司的条件,即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股东会决议解散;③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的。除此之外,实际上还有股东单方要求解散公司的情形(典型如公司僵局纠纷),而且这种情形相对于上述几种法定情形来说,更容易产生纠纷,可惜现行法律未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