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杜女士花44.8万元,在奔驰4S店北京波士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士瑞达”)购买了一辆奔驰车。
不到一个月,车辆就因涨紧轮、皮带损坏被送回4S店维修,共用时22天。在此期间,波士瑞达未提供备用车,杜女士自己租车出行。
随后,杜女士向法院起诉波士瑞达公司,要求其支付租车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5万元。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波士瑞达公司支付杜女士租车费15172.52元。
租车费的标准是租赁与杜女士所购奔驰车同等价位车辆的花费。
根据2013年10月1日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商家应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尽管已经实施两年多,但很多车主根本不知道有这项规定,更谈不上利用它去维护自身权益。
车主起诉
修22天不给备用车 要求4S店赔偿损失
2014年8月17日,杜女士在波士瑞达公司花44.8万元买了一辆奔驰车。同年9月9日,其所购奔驰车因涨紧轮、皮带损坏被送回波士瑞达公司维修,共用时22天。
在此期间,波士瑞达公司未提供备用车,杜女士在京期间租车出行,并产生住宿、交通等费用。
车辆修好后,杜女士将波士瑞达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要求其支付各项损失5万元。其中包括奔驰车维修期间自己的租车费20690元,交通及住宿费1.1万元、更换轮胎费2000元以及其他维权费用16310元。
庭审过程中,波士瑞达公司辩解称,杜女士的奔驰车维修时间较长是因为当时配件无货,且杜女士提出了不合理的索赔要求耽误了时间。
故不同意承担租车费用,只同意“本着对客户负责的原则”、“按照行业惯例”以每天200元的标准补偿给杜女士4200元,并赠送日常保养一次。
关于杜女士索赔的交通、住宿及其他费用,波士瑞达公司称因与案件无关联性,不同意支付。
法院判决
应补偿车主租车费 按租奔驰标准赔1.5万元
朝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杜女士的奔驰车出现故障送厂维修了22天,在此期间波士瑞达公司未提供备用车,应补偿杜女士在奔驰车维修期间的租车费用。
杜女士主张的交通、住宿及其他维权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波士瑞达公司应给付杜女士租车费15172.52元。
一审判决后,波士瑞达公司表示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该公司认为法院确认的日租车费用标准过高,作为维修期间的备用车,波士瑞达公司认为“只要能实现代步出行目的即可,无须提供或租用高级别、高规格的高端车辆”,租车费用需在合理标准范围之内。
2015年11月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三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并无不当,波士瑞达公司关于日租车费用过高、租车期间过长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
法律依据
修车超5天补交通费 规定实行两年无人知
在采访过程中,法制晚报记者找到了修车时间较长,汽车修理方应给车主租车费的法律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9条明确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记者注意到,该规定不是新规,2013年10月1日就已经开始施行。但记者随机采访了30名私家车主,没有一人知道这项规定。
“我的车曾经在4S店放了将近两个星期,说没配件,也没人给我提供备用车,也没人给交通补偿。”一位车主听完记者的介绍说,“厂商或者4S店应该在我买车的时候告诉我。”
对此,全国汽服委汽车咨询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张志勇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没有强制性规定要求商家必须告知消费者这一规定,所以商家一般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及这项规定。
张志勇说,北京法院判决的这个案件,可以让汽车制造企业或销售商警醒,应严格承担对消费者的责任。这个判决还提示消费者,汽车商家有这样的义务。
律师解读
车辆须在包修期内 且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
对这一规定,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陈楠进行了解读。
首先,这辆车必须在产品包修期内。陈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7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同时,这辆车必须是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修理。陈律师表示,涉案的奔驰车在质保期内出现涨紧轮、皮带损坏等问题,且波士瑞达公司未举证证明上述问题系因杜女士自行处置不当造成的,故法院认定奔驰车存在质量瑕疵。
光有法条做维权依据还不行,还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记者了解到,在本案中杜女士为了证明损失情况,向法院提交了神州租车的租车合同、租车单、验收单及收据,证明自己于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10月10日租了一辆别克GL8轿车。
此外,自己的私家车维修期间,租车费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对此,杜女士的代理人山西静庭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光远告诉法晚记者,杜女士车辆维修后,立即与维修方取得联系。
因为需要代步,便向汽车租赁公司租借了一辆同等价位的汽车。虽然波士瑞达公司认为租车费标准太高,但法院终审认为费用标准没有明显不合理之处,维持了原判。
冯光远律师说,通过此案可以看出,消费者到4S店修车期限超过5天的,可以要求维修方提供备用交通工具或租赁同等价位的车辆。
三包责任是维权利器 汽车售后服务有章可循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耿军告诉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三包)责任,保护了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是家用汽车消费者在购车、用车、修车过程中的维权利器。
随着《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陆续出炉,我国家用汽车行业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将有章可循。
耿军认为,尽管中国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已经开始改进,但整个市场良莠不齐,缺乏完善的渠道网络。“维权成本高、解决效率低,仍是目前汽车维权的难点。”
耿军说。
他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应保存相关的单据,同时也应尽可能多地掌握汽车的相关信息,以平衡自身与汽车制造商、经销商之间的信息;
要重视合同条款的内容,无论是购买汽车、维修汽车都应当签订合同;如果发生汽车消费争议,一定要提出合理的要求,有理有节地进行协商、投诉或诉讼。
维权应在法律范围和社会公认的合理范围之内。
耿军同时呼吁商家要有尊严地赚钱,诚信、守法、有道德地从事经营活动。
媒体报道
奔驰和4S店互相踢皮球 解决投诉时不积极
据本报此前报道,在德国,如果奔驰车坏在路上,且故障地点距离申请牌照地超过100公里,奔驰公司将为客户提供三天的宾馆住宿费用以及免费拖车、租车或者承担换乘火车的费用。
但在中国,车主没有这样的待遇。据《证券时报》报道,奔驰在售后服务上“互相踢皮球”。奔驰官方客服和4S店互相踢皮球,到头来反馈的问题根本没法得到解决,这已经成为一种现象。
来自国内第三方平台汽车投诉网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汽车投诉报告》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北京奔驰相关投诉处理率为零,远低于竞争对手。
据《时代周报》报道,汽车投诉网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工作人员表示,奔驰品牌在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态度和行动上相对来说并不积极。
汽车市场分析师吴硕成就此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奔驰品牌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意见的漠视并不是第一次,阻碍奔驰品牌在中国市场发展的原因之一是在售后方面的诟病。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买卖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可以的。根据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合同双方自由约定。所以,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顺延”的,属于双方对合同权利义务的有效约定,并不违法,该约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该约定中“质保期顺延”的内容不够明确,不能确定是在原质保期内扣除因质量问题而维修的时间,还是在因质量问题而维修完成后,重新计算质保期。所以,建议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例如可以修改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自愿支付超过约定利率的利息,借款人能否请求出借人返还支付的利息?该类案件的裁判规则为:如果未超过年利率36%,借款人不得请求出借人返还;如果超过年利率36%,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可请求出借人返还,返还部分可折抵相应本金 裁 判 要 旨 借款人自愿支付的利息超过
律师观点分析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小区内踩到垃圾摔倒致骨折,小区物业和环卫公司共被判赔偿4.5万【本案例系杨超律师本人亲自承办的案例,转载请注明出处】【摘要——1、小区、酒店、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致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但这种赔偿责任需要划分管理人和受害者的过错比例,即管理人只在其未尽到合理管理职责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受害者也要承担自己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的
用人单位调整绩效工资不可太任性,一不小心被判赔偿十几万案例简介:员工诉称: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将陈某某的岗位调整为ST底部跟单,由副主任调整为中级员,陈某某不同意。用人单位没有和陈某某就调动工作岗位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行要求陈某某离开所在部门,导致陈某某在岗期间没有正常履行工作的条件和环境。2015年12月份,陈某某工资无故较正常工资降低了近1000元。2016年1月2
您好 可以“是什么质量问题?如果修理两次仍无法正常使用,一般是可以要求退货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1.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2.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3.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所以,营运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一部分,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或侵权赔偿责任人是车辆营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如果责任者投保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买卖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维权的方式有向开发商提出意见,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直到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可以交房。如果开发商一直不处理房屋瑕疵问题,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
网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并且可以要求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分析:对于这样的问题,首先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反映问题的方式来进行投诉或者向主管该店面的部门进行投诉,再次,如果以上问题解决不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当事人所购买的东西若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或者要求商家对该货品进行更换、修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当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
你好,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问题
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如下处理:1、协商维修。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协商不一致,购房者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尽快入住,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维修。然后进行必要的催告,维修过程中的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4、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当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威胁到房子的整体安全时,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提出退房
1、房屋质量问题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投诉。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
刚买的鞋子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在三包期内,你可以去购买专柜要求换货。中国鞋类产品“三包”服务明细:三包期限:全真皮布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真皮面料的运动鞋、休闲鞋一个月为三包期。1、包退: 客户购买 产品之日起 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寸大小不一,顺脚,可以退货、换货。2、包换: 三包期限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 :( 1 )正常使用而出现断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