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解读
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新的重要举措。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规定》的制定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
一、制定《规定》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对加强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相继就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作出决定。2015年8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
2015年9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发挥律师在严格公正司法中的积极作用。
为履行好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重要职责,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好广大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最为关切的现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本《规定》。
二、制定《规定》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意义
第一,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是进一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需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推进严格司法,并要求“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依法确保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各项权利,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充分履行职责,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第二,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是国家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均对律师诉讼权利作了明确规定。
律师在诉讼活动中担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双重使命,对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实质上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律师诉讼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反映了国家的法治进步、法治民主、法治文明。
第三,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的重要职责。周强院长明确要求全国法院必须不断增强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无论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还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都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好本《规定》,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积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支持和便利。
三、《规定》的重点内容
本《规定》以三大诉讼法、律师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就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定了更加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对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辩论权、有关申请权等诉讼权利以及人身安全的保障。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是人民法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最高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随着这三大平台软件硬件的不断完善,信息量的日益丰富,更加方便快捷地满足律师获取诉讼信息的需要。依托最高法院诉讼服务网建立的律师服务平台,已经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服务。
另外,《规定》中还强调,“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调解和解、裁判文书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律师”。
(二)适应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律师在庭审中的有关权利。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规定》以五条内容(三至七条),强调要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庭审中的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以及律师在庭审中的人身安全。
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律师出庭时间冲突、辩论辩护时间得不到保障、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利难以落实、调查取证难、人身安全威胁或隐患等问题而采取的对应性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的具体落实,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司法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三)总结实践经验和做法,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还体现在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因此,《规定》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阅卷、申请保全、提交代理词、开庭排期、文书送达等功能。
有条件的法院要为参加庭审的律师提供休息场所,配备桌椅、饮水及其他必要设施。这条规定总结了全国一些法院的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
实际上,还有不少法院根据自身条件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了更多方便条件。例如,不少法院设立了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律师因出庭、阅卷、提交诉讼材料等需要进入法院的,凭律师执业证、当事人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人民法院允许的其他凭证免予安全检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全文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作出如下规定:一、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人民法院要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便律师及时获取诉讼信息。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调解和解、裁判文书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律师。二、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对律师申请阅卷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安排。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5.9.16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
《工会法》关于工会诉讼权利的规定 《工会法》关于工会诉讼权利的规定有四处,其中第二十条规定: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2016年8月3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副局长张根大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主持发布会。 一、《规定》的出台背景 今年3月,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人民法院回应群众呼声、向全社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
律师逐条解读《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解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排在“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的前面。任何规定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法律常识。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
一、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物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因不动产物权产生纠纷,请求返还财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2022年12月22日发布 高检发办字[2022]167号)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一、基本要求(一)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执行日期:1991-05-13 颁布日期:1991-05-13 文号:高检发[1991]2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
第三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不适用延长的规定。该条第二款规定的二十年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其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通过研读、学习有以下体会与大家分享,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一、《意见》所指的“轻伤害案件”,是指因生活琐事或者邻里纠纷而发生的,造成轻伤后果的案件。二、出台《意见》主要目的,是要在注重促进矛盾化解、促进刑事和解的基础上依法从宽处理,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三、《意见》分为六部分共24条,以下三点对案件的处理具有重
发布文号:法发〔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北京时开劳动纠纷律师认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二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流程: (1)受理上诉。上诉的受理包括诉讼文书的接受和送达、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立案。 (2)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二审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组成合议庭、对提起上诉的活动进行审查、查阅案件材料并熟悉案情、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3)审
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大致如下: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1、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查阅法院诉讼档案的规定全文如下第一条 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为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必要时,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在场。第三条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案件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一、基本要求(一)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全面、细致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证据,在查清事实、厘清原委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