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1995年1月1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医疗期。
但实务中,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可能继续请休病假。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呢?
2019年11月25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津高法〔2019〕296号)。
该纪要第8条对“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继续请休病假的处理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参照处理。
该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继续请休病假的,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1)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2)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如果劳动者不配合,或者经鉴定能够复工仍没有及时返岗工作的,用人单位主张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继续请休病假的,用人单位有两条处理路径可以选择:
其一、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二、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通知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如果劳动者不配合,或者经鉴定能够复工仍没有及时返岗工作的,可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注意的是,企业规章制度应对此有明确规定,且规章制度系依法制定且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
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按文件规定清退回原单位,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补偿借调人员?根据什么法律规定条款补偿?详询劳动保险处
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犯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民事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或者案件所涉的犯罪事实已经法院刑事判决,由于实践中具体运用的标准不统一,致使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为此,对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
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不是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呢不一定。因为医疗期满后,可能出现几种情况: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痊愈,可以从事原来的工作,则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结束医疗,但未痊愈,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这时用人单位应为该员工另行安
1、医疗期满后再次请病假有工资拿。2、劳动者病情较为严重,在法定医疗期内尚无法治愈的,可以继续请病假。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请病假不来上班,就认定劳动者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一、医疗期满后再次请病假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非因工
关于医疗期满员工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之下,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病假期间工资?实务中观点大致有两种,一种是需要支付,另外一种就是病休假工资只限在法定的医疗期内,超出医疗期则无需支付病假工资。 一、劳动部意见:《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解析:劳动部的规
员工请病假,单位应要求劳动者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健康证明等材料。通过对材料的审核后,按照单位的相关制度规定,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请病假。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案例:赵小呆是赵大咖公司的一名员工,上班过程中总是找各种理由请事假,赵老板咨询我们如何解决?赵律师为您解惑上述问题:如果员工频繁请事假,用人单位是有决定权的,如果员工直接不来,可以按照旷工处理。并且超过20天以上不上班并且企业正常发放了工资,可以取消其相应的年休假。小贴士如果赵小呆频繁请病假,如何解决?可以通过制定请假规章制度,要求其开具相应的病假假条,防止员工泡病假故意捣乱。同时,要求其开具相应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属于本人责任,不得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C1增驾到B2驾驶证在一年实习期内。上高速,如果是驾驶C1准驾车型,没有任何影响,是允许的。当事人驾驶B2的准驾车型上高速,需要有同样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老师傅陪同,才可以。如果当事人单独驾驶B2准驾车型在实习期上高速,被查获是罚款元,不会记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首先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由此可见医疗期最长是2年。其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病死亡,如果视同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其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去申报,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申报,之后依法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店铺被投诉三无产品的处理办法如下: 1、查看店铺里的商品是否为三无食品,主要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以及营业资质。如果是三无产品,再采取措施; 2、和买家进行沟通,请求买家撤掉投诉,向买家认错,让买家知晓自己是第一次经营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并告知买家会下架所有食品直到拥有相关的经营资质; 3、与法律部门进行沟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叙述,并向法律部门承诺下架所有没有资质的产品,等到获取相应资质以
是否合法,要看在什么单位从事债务催收工作、以及采取什么方式催收债务。如果是在依法成立的单位从事债务催收工作、并且采取合法的方式催收债务,那么就是合法工作、并且通常情况下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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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3日,李天一入职光电公司,职务为厂务电工。2017年1月3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7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岗位为厂务电工。 2018年4月17日,公司安排李天一和另一名电工到人资行政部从事电工工作,李天一以该调动系公司的报复行为,拒不到新岗位报到。公司先后4次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李天一到人资行政部报到,李天一均予以拒绝。 2018年5月7日,公司解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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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属于敲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