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起诉期限
(1)一般起诉期限
①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②经过复议的:不服复议决定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起诉期限的计算
①一般起算日: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②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最长保护期为2年,起诉期限仍为6个月)
③当事人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长保护期为20年或5年,起诉期限仍为6个月)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服复议决定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起诉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行政行为经过了行政复议,那么起诉期限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国家行政赔偿的途径主要有: 1.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并
?【裁判要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对于上述规定中设置的两种求偿途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行选择,赔偿请求人先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这表明其没有选择向行政机关直接提出赔偿请求的求偿途径,而是选择人民法院解决其行政赔偿问题。 在此种情形下,如果要求赔偿请求人
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能否一并提出赔偿可以一并提出赔偿。如果行政行为未被确认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在向人民法院对该行政行为提起撤销之诉的同时,提出赔偿请求的,则属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
行政复议后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会撤销该行政行为,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
最高法:原告能否既请求撤销行政行为,又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在沈律师给朋友们介绍的案例中,经常会看到原告请求确认某一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是请求撤销某一行政行为。这二者有何不同呢?原告能否在诉讼中既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又要求撤销行政行为呢?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来给朋友们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裁判要旨】当事人对2015年5月1日之后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随时提起确认无效请求,不受起诉期限限制。同时,为避免出现当事人滥用确认无效诉讼请求以规避起诉期限制度的情况,原告一方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属于无效情形举证,被告一方亦可提出证据否定对方主张。人民法院应当对行政行为是否属于无效情形进行审查,认为行政行为属于无效情形的,则不受起诉期限限制;认为行政行为不属于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予以释明。
最高法: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以规避起诉期限该如何处理我们都知道提起行政诉讼是有期限要求的,一旦超出了期限,该案就不会被受理,更别谈实际的审判了。但是如果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况下,则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的,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在实践中,有一部分当事人会以行政行为无效为名提起诉讼,希望自己的诉求被人民法院受理,但是这种情况想人民法院是怎么处理的呢?沈律师今天给朋友们通过一则案例来详细的分析一下这
行政行为违法的法律后果是:实质违法的,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形式违法的,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如撤销违法)。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
律师观点分析律师观点:政府机关具有依原告的申请对其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以及在查明村委会如存在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情况下,依法责令村委会公布相关村务的法定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
实质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而形式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如撤销违法)。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行政行为违法信访会赔偿钱吗行政机关非法侵害公民权益时,被害公民可以向侵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而信访只能反应问题,是不会进行行政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
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规定有哪些(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无效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将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
在行政诉讼中没有诉讼时效的概念,准确的表述应为行政诉讼起诉限期,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是否受起诉期限限制,各国通行的规定是不受起诉期限限制,如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在全国法官培训中,也认为无效行政行为不受起诉期限限制。在2018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出台前,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关的规定,行政诉讼不受起诉期限限制只是法理上的探讨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但不是所有不作为都可以提起诉讼,只有行为是针对特定人作出时才能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若当事人对某个条例或规范不服,则不能以行政机关失职为由单独提起诉讼。因此,起诉行政不作为的只能是该行为牵扯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果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而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公民可以在任意时间内提起诉讼,但是最长不能超过自知道行政机关不作为之日起两年。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在
1、所谓行政违法构成是指构成行政违法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和客观条件的总和,它是确认行政违法行为从而追究其行政责任的根据。行政违法的构成除了主体要件外,还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2、主观要件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是指行政违法主体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凡故意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都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3、客观要件行政违法的客观要件是指
你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要视违法的具体情况而定。1、违反民事法律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这些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2、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
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的依据问题:一、行政行为可以依据以下情形之一判决违法: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二、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撤销或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