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诉讼保全措施与执行措施的衔接
杨光辉155644188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一百六十八条 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第三,轮候查封由于还不是正式查封,不产生查封的效力,所以,不存在期限计算的问题。
实践中,有的法院往往会明确具体的查封起止年月日,如果仅仅是轮候,仍然从其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计算查封期限。第四,查封期限经过,查封的效力就自然灭失,不需要查封法院再办理解封手续。
P13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
109、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已被修正】。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已被民诉解释第487条修正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相关规定】补正裁定的适用范围杨光辉1556441887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二百四十五
【相关规定】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管辖权杨光辉15564418870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适用要点与请求权规范指引[上册]人民法院出版社 编著[管 辖]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伙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应注意的问题]对于商事合伙,如企业法人之间或企业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但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合伙型联营,如果申请登记并领取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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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更换的程序要求及违反后果杨光辉1556441887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2002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25号)第三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
【相关规定】山东地区疫情期间待岗工资发放规定杨光辉1556441887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劳动关系相关问题解读》的公告2020年2月15日附件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劳动关系相关问题解读一、因疫情防控用人单位决定推迟复工或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工期间,应如何处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相关规定】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死亡时的执行主体变更问题杨光辉15564418870总结:1、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进行变更;2、变更遗产管理人或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并在遗产或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关于追加被执行人是否立执行异议案审查的答复简单的快乐:您好!《关于执行程序中被追被执行人是否应当作为执行异议立案审查的咨询》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属于执行审查类案件中执行异议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第2款规定:“对于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内做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限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首先要完成的工作是强制措施的转换,即从留置转换为刑
本案是从被告人供述及被害人陈述笔录都“相互印证”被告人有强迫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强奸案件,但我们从裁判文书的前面部分描述的事实及列举的证据,丝毫看不出被告人有强迫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是因为判决书前面部分是法院最后依法查明的事实,法院依靠审查被告人供述的录像与供述笔录内容存在较大出入,最后认定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缺乏必要证据,所以从判决书的表述看,读者都能轻易判断出是一个很简单的无罪
关于农村院墙的长度,法律并没有规定。但是关于宅基地的大小,是有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省都规定了宅基地面积标准,例如《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农区:村人均耕地667平方米(1亩)以下的,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667平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一上级交办四个不同范围受理审查立案,都属有影响和一般普通的案件;而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的违法事件。所以,受理方式相对普通程序而言要简便,范围要窄一些。立案手续办理也不一样,普通程序的立案程序,要限期由办案人员根据立案线索提出立案报告或填写立案审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网络执行查控的规定是,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
(1)预付备料款。预付备料款是为了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建筑材料,发包单位可以在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单位预付备料资金。根据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一定比例向施工单位预付备料资金,备料款的预付额度一般不超过当年工作量的30%,大量采购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预付备料款额度在安装工程中不得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
一、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主观方面是由于过失,具体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意外事件则是指虽然客观上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故意和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由此可见,
教学评价改革措施与执行情况总结教学评价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与多种因素相关的系统工程,科学的、行之有效教学评价系统,对检测教学状态,促进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充分重视学习过程的考核、重视教学过程中学生创造能力的培养已成为共识,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和信息时代的来临,知识论也发生了变化,知识被视为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知识体系处于变动状态,因而教学应重视学生探究能
【案情简介】 原告张先生户籍是X市A区,于2002年再婚后跟随女方王女士生活在X市B区。2009年,张先生与王女士借用王女士之子李某的名义,在B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一幢,楼层为三层,建筑面积为190.52平方米。该房屋于2010年8月3日取得产权证,登记权利人为李某。2015年,张先生与王女士经法院判决离婚。现张先生以该房屋系由其与王女士出资修建为由,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张先生和王女士共
冻结股权的效力并非及于股息和红利。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而股权分红、股息系股权的法定孳息,故在仅冻结股权的情况下,并不当然及于法定孳息。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冻结股息或红利,需要明确通知协助单位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
1.保全费由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事后退还。在你这里是原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退还。2.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也就是被告承担。
刑事审判中对疲劳审讯的认定 2013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8点明确,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根据这一规定,疲劳审讯是非法取证的一种方式,以疲劳审讯方式收集的言词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在当前的职务犯罪等案件中,直接采取冻、饿、晒、烤等刑讯逼供方式取证的已不多见
诉讼保全不能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是经执行当事人申请,根据生效裁判所确定的给付内容进行强制执行。而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诉讼保全在判决作出或者是执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