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山东地区疫情期间待岗工资发放规定杨光辉1556441887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劳动关系相关问题解读》的公告2020年2月15日
附件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劳动关系相关问题解读
一、因疫情防控用人单位决定推迟复工或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工期间,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已经2006年7月10日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韩寓群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三十一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如何认定?
】,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
各地的政策主要有两方面。1.对国有资产类用房的承租人直接减免房租。减免的条件有:(1)多数地区要求承租人为中小企业;部分地区对企业所在行业有限制,如河北省减免房租的政策面向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面向商贸服务企业;(2)租赁房产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北京市表述为国有企业房产,上海市表述为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3)个别地区还需要其他条件,如北京市要求承租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坚持
你好,《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已经明确,企业对于被隔离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应顺延到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其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是无过失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也就是企业不能以这两种形式解除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会找保姆来照顾孩子、老人或者日常的起居,保姆的到来减轻了人们的生活负担,同时也面临一个问题,保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 小李夫妇均是企业高管,工作十分忙碌,需要经常到外地出差,没有精力去照顾家中的父母和孩子。二人商量后,决定找个保姆来减轻家中负担,小李联系了多家家政服务公司,最终选中某家政公司的何大姐,同家政公司
山东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2019年4月25日至26日,省法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济南市召开了全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会议就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中所涉及的部分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达成了基本共识,现纪要如下:一、关于建筑工程或者经营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个人挂靠经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
员工放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是应当照常发放,因为企业的原因导致员工待岗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照常发放工资,法定假期不让员工休息属于违法行为。 一、员工放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 员工放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如果企业放假,员工的工资应当照常发放;如果因企业的原因而导致员工待岗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工资照常发放;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则只发放生活费,但员工正常提供工作的,则按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一、保胎假职工保胎期间,需医院开出证明,按照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二、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可申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单位批准以后,工资按照职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的80%发放。三、产假产假期间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四、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后,哺乳假可
1、正常休息、节假日:正常发放工资2、停工停产: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3、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
疫情期间企业可以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
疫情期间上班的,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
受疫情影响造成企业停产停工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一、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如何算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应照常发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
一、疫情期间员工的工资应该怎么核算?疫期间员工的工资核算标准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
在疫情隔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疫情期间员工工资这样计算: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应支付职工标准工资;2、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正常上班,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没有正常上班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各地规定各有所不同需要确定病假工资的基数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发放的。职工病假期间的五险一金应当是正常缴纳,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来进行缴纳的。 一、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需要根据各地规定确定。确定病假工资的基数: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1、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
一、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
工资发放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情,那么劳动法工资发放规定有哪些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的情形及标准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本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
企业停产期间职工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对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经工会或职代会协商确定职工领取的生活费标准。二、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