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茂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问题描述

茂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个回答

一、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文件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分厅”(//wsbs.maoming.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

3、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办理机关。

5、现场领取批复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条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省直属企业、部队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中央企业驻粤分支机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已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应将批复文件报送企业登记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