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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及省直初、中级工定级、转岗和晋升实操考核及...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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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及省直初、中级工定级、转岗和晋升实操考核及...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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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考核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91号《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91号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6楼615室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考核服务中心:唐山市政府9号楼301、303室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秦皇岛市建设大街366号407房间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06室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邢台市泉南西大街228号长城花苑商务楼515室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二楼214室张家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服务中心:张家口市西坝岗人才市场报名大厅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工考部:承德市双桥区都统府大街16号人事培训考试中心102室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朝阳中街30号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4楼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考核服务中心: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2号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513室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和人事管理科:定州市中山东路473号611室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科:辛集市市府街1号辛集市政府4号楼115室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

五、办理时限

六、办理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办理费用

《关于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冀价行[2013]53号)

八、法律依据

《工人考核条例》第五条工人考核分为录用考核、转正定级考核、上岗转岗考核、本等级考核、升级考核,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从社会招收录用新工人,包括录用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以及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各种就业训练班结业的学生,须经工人考核组织的录用考核,方能择优录用。

第七条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时,须经转正定级考核。经考核合格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或者《岗位合格证书》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之后,方能上生产工作岗位独立操作,并根据其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实际技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等级。

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调换其他工作。学徒、见习、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核。

第八条工人改变工种,调换新的岗位,或者操作新的先进设备时,应经过技术业务培训和上岗转岗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在精密稀有设备上工作和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离开生产工作岗位一年以上,重新回到原岗位,应有一定的熟悉期,期满经技术业务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按考核成绩,重新确定技术等级。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根据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工作需要,对本单位的工人定期进行本等级的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

补考仍不合格者,应降低其技术等级或者调换工作岗位,重新确定技术等级和工资待遇。第十条工人经本等级考核合格的,可以申请参加升级考核。

升级考核一般二至三年进行一次。有特殊贡献者经班组推荐和工人考核组织批准,可以提前参加升级考核或者越级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作为使用和调整工资的依据。

第十一条优秀的高级技术工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参加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考评合格,分别发给相应的《技师合格证书》,作为应聘职务的凭证。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本地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劳动工资机构会同本部门的有关业务机构,分别成立工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人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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