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某餐饮公司经营效益一直不错。2009年2月1日,沈某到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任普通职员。双方订有劳动合同,期限自2009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
该合同约定,沈某月工资1500元,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时间的计算周期为年。工作期间,公司每月按1500元给沈某发放工资,但未给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沈某被要求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120小时,休息日加班12天,节假日加班3天,共计工作小时数为1900小时,但公司未付加班加点工资。
2010年1月31日,沈某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加班加点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当日与公司做了工作交接,但公司未付经济补偿金。
沈某向公司交涉未果,诉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3827.61元(其中延时加点工资1551.6元、休息日加班工资1655.28元、节假日加班工资620.73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500元。
公司认为,沈某在履行劳动合同的一年中,工作小时数为1900小时,未超过法定的2000小时的工作时间,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沈某实行的是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况,故不应再付给沈某工资。
沈某要求公司出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其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准文件。公司称此为双方约定,无需批件。
【处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支持了沈某仲裁请求。
【焦点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在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与用人单位普遍实行的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二五”制工作日制度相对的一种工作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源于原劳动部制定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3条,即“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该办法是根据《劳动法》第39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而制定的。
由此看出,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程序上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行。
当然,劳动行政部门必须根据法人的申请,予以审查后才能批准。此符合行政许可的定义内涵,即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属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81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愿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案例中,在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某餐饮公司与沈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条款系无效条款,对沈某不具有约束力。
公司应当按照加班加点的规定付给沈某加班加点工资。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时计算方法如下:1、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0天/年(法定休假日)=251天/年季工作日:251天/年÷4季=62.75天月工作日:251天/年÷12月=20.92天2、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每周、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如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等岗位。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的算法是工作日的加班费是需要按照加班每小时支付一点五倍的工资,在周末加班的情况下,每小时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资。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怎么算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算法是工作日的加班费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休息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则支付不低于工资
一、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
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5-03-07 颁布日期:1995-03-07 文号:铁劳[1995]2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2、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时计算方法如下:1、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0天/年(法定休假日)=251天/年季工作日:251天/年÷4季=62.75天月工作日:251天/年÷12月=20.92天2、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每周、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与所有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二)企业能够明确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范围,涉及的岗位、工种及人数应当清晰,同时征得工会同意,并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三)能够依法建立健全包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工资支付制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工业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不锈钢、机柜、机箱、操作台、防爆控制箱、分析小屋、等各类钣金非标产品、研发和制造,共有职工30余人。因部分岗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另部分岗位因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需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方式来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大连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适用本办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
1、工厂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六日加班1.5倍不算违法的。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对此亦有明确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比较分析 ----梅士侠 目前我国企业可以实行的全日制工时制度主要有三种: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实行其中一种或同时实行其中多种。后两种工时制又被统称为特殊工时制,由于特殊工时制适用范围的局限性,我们对其的了解比不上标准工时制,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特殊工时制度充分考虑了市场竞争条件下适度增加企业工时制
区别: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工时制度不一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组织生产和工作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劳动者某一具体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个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体工作时间不超过总体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劳动法》第三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其超过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的法定
一、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二、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
企业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标准是怎么样的综合工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与标准工时制一样,同为20.83日/月,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在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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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担保承诺书要求担保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担保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担保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农村土地确权目前不是终身制的,土地确权后一般不会变地,起始时间以颁发承包土地确权证书时间为准,到期时限,暂统一填写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