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运损失的计算方法 近几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向法院诉求车辆停运损失的案件越来越多。
由于这类案件以前几乎没有涉及,大家都没有实际经验,基本上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怎样从理论和实践中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成为价格鉴证人员的重要课题。
本文仅从理论上和大家一同探讨交流。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确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停运损失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从理论上讲,停运损失产生的基础就是车辆不能正常营运,丧失的预期可得利益。这种预期可得利益包括车辆营运的纯利润和停运期间固定费用的实际发生额。
这是因为车辆停运不仅纯利润会丧失,并且车辆停运期间发生的固定费用仍然需要支出。
车辆营运过程共发生两类费用,一类是变动费用(会计上的变动成本),如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日常维护费用,车辆实体磨损贬值费(折旧的一部分)等,这类费用只有车辆营运才会产生,车辆停运期间此类费用不会发生;
另一类为固定费用,如保险费、运管费、驾驶员工资(短期停运一般不会辞退驾驶员)、国家规定车辆使用年限造成的时间贬值(折旧的一部分)等,这类费用车辆停运期间仍然会发生,所以固定费用实际数额成为停运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上文我们得出:
停运损失=纯利润+固定费用①
纯利润=总收入-变动费用-固定费用②
由①、②我们得出:
停运损失=(总收入-变动费用-固定费用)+固定费用
=总收入-变动费用-固定费用+固定费用
=总收入-变动费用③
从③公式可以看出,停运损失的结果在公式上和停运期间的固定费用数额无关,只取决于总收入和营运变动费用两部分。
从而避免了调查、取证固定费用中涉及的众多项目。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规避了一部分取证风险。该公式虽然是以车辆停运为例推导出来,但是具有普遍性,适用于各类停工、停产损失的计算。
另外,如果涉及停运损失的车型,在租赁市场上充分活跃(例如出租车市场)。根据价格鉴证替代性原则,我们可以假定给停运损失请求人租赁一辆同样的车(品牌、型号、车况近似)供他正常营运,租赁方只是承担车辆固定费用的租赁费,就是停运损失最市场化的反映。
一、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一)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二)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三)出租车系个人购
主要根据事故责任人是否应承担营运损失的赔偿责任、营运损失的举证责任来确定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因车辆停运而导致的营运损失还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
随着社会发展,车辆已使得如今的道路不堪重负,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对人身损害规定比较齐全,但是对车辆停运损失规定比较含糊。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仅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即只是规定对经营活动的车辆停运损失应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我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是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负全责的当事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交强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
车辆停运损失起诉状怎么写车辆停运损失起诉状(范文)原告:罗XX,男,汉族,19XX年6月14日生,湖南省攸县人,系深圳市海怡出租车公司司机。被告:杨XX,男,汉族,19XX年3月28日生,深圳市人,住深圳市福田区园岭XX号。被告:薛XX,女,汉族,19XX年1月6日生,深圳市人,住深圳市福田区园岭XX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车辆停运期间损失10783.92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杭州的网约车数量可以排到全国前三,已超10万辆。这么大的网约车体量带来的就是在交通事故中网约车出现的频率也随之增加。前两天又碰到好多网约车司机的咨询,多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时为次责甚至无责方,但车辆需要进行维修导致无法跑单,事故责任方不同意支付误工费,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主张误工费?纠正一下,虽然司机师傅都是以“误工费”来咨询,但从法律角度这个应该属于“停运损失”,准确描述诉求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问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否赔偿车辆停运损失应该赔偿。第一种意见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第(三)项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据此,车辆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
1、车辆登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3、已进入诉讼阶段的须提交起诉状及反诉状;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扣留车辆需提供扣留期间证明;5、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复印件;6、事故现场及车辆受损车辆的照片;7、事故车辆的合法营运资格证明;8、事故车辆在事故前一个年度内部分营运合同、实际营运利润及需实际支付项目、费用数额等材料。9、车辆登记人关于事故前一个年度实际纯利润的数额及毛
如果属于营运车辆,侵权方应当赔偿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则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对停运损失免责,而且对免责条款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如果没有约定,或者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没有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责则需要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
发生车祸,索赔的起诉流程如下: 1、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 2、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高效便利的网约车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出行的首选。但网约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停运损失是否应予赔偿?1.能否赔偿基于两个前提,分别为网约车的资质条件,以及停运损失的计算。2.网约车资质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只有依法运营的车辆才可以获赔停运损失,结合相关部门出台的细则,南宁市内网约车主张停运损失须具备以下两方面条件:1.需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依据《南
对方全责运营车辆停车误工费需要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
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费概念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交通事故住宿费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的可得利益。 判断是否为可得利益,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当事人已经预期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二是必须可以期待、必
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
导读: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了解“保险公司是否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车辆停运损失”问题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本律师为大家带来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法律条文、司法实践以及更好的增强法治意识。 一、大部分人的观点—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赔付车辆停运损失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一、交通事故车辆报废可否主张停运损失交通事故造成运营车辆报废,车辆所有人除了可以主张车辆重置费用外,还有权主张停运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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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一般保险公司不出,由你来付,不过可以请对方证明停运期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