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是否应予以赔偿?
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损失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判断是否为可得利益,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已经预期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二是必须可以期待、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三是必须为直接因违法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在正常情况下,车辆从事运输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确定的,不能因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
将正常情况下车辆营运可预期的必得利益计算才公平合理。
在审判实践中,对此种损失已予以确认,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实际上,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根据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业收入标准,即可确定受损车辆每天的纯利。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述:2019年9月,原告李某驾驶小型营运汽车与被告1张某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部门认定,被告1张某为本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事故导致原告李某的车辆损毁严重,后进行维修,因本次事故,原告的车辆停运92天,导致原告产生停运损失。事故发生时,被告1正在工作;被告1系被告2的员工。被告1驾驶的车辆系在被告3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原告委托律师依法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的可得利益。 判断是否为可得利益,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当事人已经预期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二是必须可以期待、必
1、交通事故案件中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可根据该车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出来的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实际上,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根据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
【简要案情】李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市南区太湖路与王某驾驶的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车辆受损。经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的网约车维修了10天,产生了停运损失,王某多次要求李某赔偿未果,遂将李某及相关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赔偿停运损失费。庭审中,王某称其已购买车辆保险,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称,李某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
我是营运车出车祸了对方伤了,交警把我的车扣了,扣车期间我的停运损失谁负责责?刚才有人打电话咨询我,咨询者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与一台电动车发生碰撞而引发因交通事故,在11天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双方同等责任,他咨询我他的车辆被交警扣车期间的停运损失照肇事方应否承担? 我是这样回答的: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肇事方还扣留你的车辆,或者你因为要修理车辆而造成的损失,对方才应当依法应当承担你的停运
法律分析: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
从事网约车经营业务的个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修理期间的停运损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人员平均工资合理确定停运损失。
如果属于营运车辆,侵权方应当赔偿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则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对停运损失免责,而且对免责条款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如果没有约定,或者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没有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责则需要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
你好!对于交警队扣押期间的停运损失应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客观分析,如有交警部门出具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扣车天数证明,而侵权方又无相反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对于交警队合理扣押期间的停运损失应予支持。
网友提问: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 出租车司机的停运损失应当如何计算。律师认为,这个时候应当明确误工费和停运损失的区别。误工费是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主张的费用,停运损失则是车辆的所有人或者实际支配者可以主张的费用。 相关法律知识:律师认为,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如论赔偿多少费用,都不应当超过被损机动车实际能够创造的价值的总和。以出租车为例,如果驾驶的出租车是自己的车辆,挂靠在出租车公
停运损失交强险赔偿,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属于直接损失的,由交强险赔偿。【法律依据】根据《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
导读: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了解“保险公司是否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车辆停运损失”问题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本律师为大家带来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法律条文、司法实践以及更好的增强法治意识。 一、大部分人的观点—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赔付车辆停运损失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1、车辆登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3、已进入诉讼阶段的须提交起诉状及反诉状;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扣留车辆需提供扣留期间证明;5、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复印件;6、事故现场及车辆受损车辆的照片;7、事故车辆的合法营运资格证明;8、事故车辆在事故前一个年度内部分营运合同、实际营运利润及需实际支付项目、费用数额等材料。9、车辆登记人关于事故前一个年度实际纯利润的数额及毛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我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是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负全责的当事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交强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
对方全责运营车辆停车误工费需要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
杭州的网约车数量可以排到全国前三,已超10万辆。这么大的网约车体量带来的就是在交通事故中网约车出现的频率也随之增加。前两天又碰到好多网约车司机的咨询,多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时为次责甚至无责方,但车辆需要进行维修导致无法跑单,事故责任方不同意支付误工费,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主张误工费?纠正一下,虽然司机师傅都是以“误工费”来咨询,但从法律角度这个应该属于“停运损失”,准确描述诉求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问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主要根据事故责任人是否应承担营运损失的赔偿责任、营运损失的举证责任来确定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因车辆停运而导致的营运损失还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
一、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一)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二)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三)出租车系个人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