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网约车数量可以排到全国前三,已超10万辆。这么大的网约车体量带来的就是在交通事故中网约车出现的频率也随之增加。
前两天又碰到好多网约车司机的咨询,多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时为次责甚至无责方,但车辆需要进行维修导致无法跑单,事故责任方不同意支付误工费,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主张误工费?
纠正一下,虽然司机师傅都是以“误工费”来咨询,但从法律角度这个应该属于“停运损失”,准确描述诉求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问:停运损失我应该怎么主张?
答:停运损失需要原告举证,通过证明停运天数及营运收入,二者相乘就属于一个停运损失,但需要扣除相应运营成本。
问:停运天数应该如何证明?
答:可以根据车辆维修天数来证明,而车辆维修天数可以通过提供4S店出具的维修单、书面维修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维修天数的相关材料。
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通过向杭州交通卫星定位应用有限公司调取GPS数据来证明停运天数。
问: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交警扣车了几天,算不算停运天数?
答:笔者角度认为应当计算在内,因为交警对车辆扣押是处理事故必须程序,合理的扣押期间是应当由侵权方承担损失,但这个时候需要多一个证据:交警部门出具的扣车天数证明。
问:那营运收入应该如何证明?
答:这里建议通过“立足最坏情况、争取最好结果”的方式出发,最坏的情况就是不亏本,什么概念呢,就是部分司机是从公司租赁车辆用于网约车服务的,保本就是停运的时候不产生租金亏损。
所以我们需要先提供租车合同和付款凭证,证明车辆的租金,在此基础上,我们提供其他证据争取更高的金额。
在营运收入上,根据司法实务惯例,我们需要提供银行流水/网约车APP后台记录,证明我们的营运情况,俗称:平均每天跑多少钱。
然后扣除运营成本,很多司机就让法院去酌情认定,笔者的建议是我们可以提供我们车辆充电/油耗等来证明网约车的运营成本,我们提供证据证明了需要扣除的成本就会避免法院过多扣除成本,从而保证我们营运收入金额不会偏低。
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通过向运管处调取出租车每天的实际营收水平数据来侧面证明停运损失的一个计算标准。
问:那大概提供多久的流水比较合适?
答:笔者认为至少需要提供事故发生前3-5个月较为有参考性,但需要具体结合案件考虑。
问:那我提供了后法院能支持多少?
答:首先,提供了多少数据也并不少法院肯定判决支持你多少,因为法院还要考虑到一个运营成本、运营能力、近期同行业平均利润等进行酌情认定。
现杭州地区停运损失一般会酌定在350-500元之间,当然要求司机可以证明其收入达到这个水准或者高于这个水准。如果无法证明收入达到350以上,当然会是按实际来判决。
接受咨询,可加vx先陈述完整情况,经判断简单咨询不收费,如需收费会提前告知,也可通过留言方式进行简单咨询。
我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是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负全责的当事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交强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
主要根据事故责任人是否应承担营运损失的赔偿责任、营运损失的举证责任来确定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因车辆停运而导致的营运损失还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
1、车辆登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3、已进入诉讼阶段的须提交起诉状及反诉状;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扣留车辆需提供扣留期间证明;5、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复印件;6、事故现场及车辆受损车辆的照片;7、事故车辆的合法营运资格证明;8、事故车辆在事故前一个年度内部分营运合同、实际营运利润及需实际支付项目、费用数额等材料。9、车辆登记人关于事故前一个年度实际纯利润的数额及毛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中车辆停运损失费受害人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遭受损失而无法进行运营活动而遭受的损失,也就是减少的收入。这部分赔偿费用应根据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
一、营运货车停运损失赔偿标准 营运货车停运损失赔偿标准是根据这辆车的停运损失来进行赔偿的,也就是受害人被损的车辆,如果是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是旅客运输的经营活动,在出现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造成的误工损失,需要责任方来赔偿。提醒您,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等于务工的收入乘以误工的时间,误工的收入是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
车辆停运损失起诉状怎么写车辆停运损失起诉状(范文)原告:罗XX,男,汉族,19XX年6月14日生,湖南省攸县人,系深圳市海怡出租车公司司机。被告:杨XX,男,汉族,19XX年3月28日生,深圳市人,住深圳市福田区园岭XX号。被告:薛XX,女,汉族,19XX年1月6日生,深圳市人,住深圳市福田区园岭XX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车辆停运期间损失10783.92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简要案情】李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市南区太湖路与王某驾驶的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车辆受损。经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的网约车维修了10天,产生了停运损失,王某多次要求李某赔偿未果,遂将李某及相关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赔偿停运损失费。庭审中,王某称其已购买车辆保险,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称,李某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
一、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一)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二)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三)出租车系个人购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否赔偿车辆停运损失应该赔偿。第一种意见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第(三)项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据此,车辆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
如果属于营运车辆,侵权方应当赔偿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则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对停运损失免责,而且对免责条款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如果没有约定,或者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没有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责则需要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
随着社会发展,车辆已使得如今的道路不堪重负,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对人身损害规定比较齐全,但是对车辆停运损失规定比较含糊。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仅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即只是规定对经营活动的车辆停运损失应
营运车辆停运申请报告怎么写营运车辆停运申请报告(范文)申请报告XX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我本人现有桂XXxxx南骏牌轻型自缷货车壹台,营运证号码为XXXxxx,发动机号码为XXXxxx,车架号码为XXXxxx,因为没有货物运输,自2014年10月20日起停摆、停运。今申请报停二个月,望予审查核准。此致申请人:联系电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
车辆停运损失的计算方法 近几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向法院诉求车辆停运损失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这类案件以前几乎没有涉及,大家都没有实际经验,基本上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怎样从理论和实践中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成为价格鉴证人员的重要课题。本文仅从理论上和大家一同探讨交流。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确定“损
对方全责运营车辆停车误工费需要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的可得利益。 判断是否为可得利益,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当事人已经预期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二是必须可以期待、必
导读: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了解“保险公司是否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车辆停运损失”问题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本律师为大家带来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法律条文、司法实践以及更好的增强法治意识。 一、大部分人的观点—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赔付车辆停运损失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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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案件中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可根据该车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出来的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实际上,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根据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
杨先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其车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损,作为交通事故的无责方,杨先生将侵权人李先生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侵权人李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9月12日,杨先生驾驶的出租车与李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接触部位受损,无人受伤。该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查证,认定李先生为全责。事故发生后,杨先生的车辆在汽车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