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距离一审判决,二审程序走了整整一年。
一年前,也就是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鑫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损失共计696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二审维持原判,则意味着一审判决正式发生法律效力,刘鑫在收到二审判决书的10天内,也就是2023年1月9号前,刘鑫必须将696000元以及诉讼费支付给江歌妈妈,否则,江歌妈妈有权在2023年1月10号向一审法院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刘鑫名下所有财产,如果没有财产,还可以对刘鑫采取司法拘留。
可喜可贺的是,二审法院对江歌案件中的几个重要事实明确进行了认定,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一、关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刘鑫究竟有没有劝阻江歌报警。经查,刘鑫微信告知江歌滋扰者是陈世峰后,江歌提出报警,刘鑫回复信息说“你别报警”“我在这里是不合法的”“不要报警”“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怕房东知道”。
根据双方微信交流内容,足以认定刘鑫对江歌准备报警的行为进行了阻止。
二、关于2016年11月2日当晚刘鑫是否要求江歌陪同返回公寓。经查,江歌和刘鑫微信交流内容显示,江歌向刘鑫发信息询问情况,刘鑫在夜间11时13分左右回复,“我没看见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
二人会合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凌晨0时5分,证明江歌收到刘鑫信息后,在深夜等待刘鑫50余分钟。
三、关于刘鑫在案发时究竟有没有把公寓房门锁闭。经查,在刘鑫第一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先用汉语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闹)了”。
在警察询问“门锁着吗”时,刘鑫回答:“是的,进来了,但是姐姐”。在刘鑫第二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警察问:“屋子的门好好锁了吗”,刘鑫回答:“我现在锁着,是的,没关系,但是姐姐危险”。
后警察又说:“你看到是警察的话,请把门打开”,刘鑫回答:“好的”。
四、关于刘鑫在案发时对江歌受到伤害是否知情。经查,刘鑫第一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显示,刘鑫喊道:“但是姐姐现在危险”“姐姐倒下了,快点”。
在刘鑫第二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说道:“现在情况很糟,拜托快点,另外拜托救护车也叫一下”“姐姐危险”“姐姐在外面发出奇怪的声音”。
刘鑫在2016年12月7日向日本国检方陈述:“是我进入家中几秒以后的事情。突然,玄关的门外传来‘啊’的尖叫声,那个声音肯定是江歌的。”
公寓邻居向日本国警方报警录音记录显示,报警人称“我家对面房间有女人的惨叫”“有个人气喘的声音”。上述证据足以证明公寓门外发生严重争执和冲突。
五、关于江歌是否谎称刘鑫怀孕向陈世峰索要了10万日元,陈世峰蓄谋行凶的对象是否为江歌。经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江歌向陈世峰索要财物,更没有证据证明陈世峰行凶对象是江歌。
所以,陈世峰的目标人物是刘鑫,江歌为刘鑫挡了刀。
二审判决足以告慰江歌在天之灵。
第一回合也终于尘埃落定,江歌妈妈暂时可以歇一歇,和江歌一起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
为什么说这是第一回合呢?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刘鑫仍然有权在6个月内再次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届时江歌妈妈又得心力交瘁了。
真心希望刘鑫不要再折腾了,这样可以让江歌妈妈好好休息,让江歌泉下真正得到安息
1、可以继续申诉,但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了。2、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一般不予受理。3、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实际施工”证据不足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简要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委托诉讼代理人:董修志,吉林关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吉林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吉林省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上诉人张某某因与被上诉人李某、吉林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吉林省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某区人民法院(2016)吉民初×××号民事判决,
这种案件可能法院是要求镇政府进行行政处理后不服再行处理,这种案件是有这样的程序要求的。这个案件不算你败诉,这个实体权利还没有丧失的。还有继续维权的基础,愿您维权成功。以上意见,供参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
你好,如果有证据能推翻原判决,可以申请再审。
如果认为两审判决均有错误,可以提交证据证明,向法院申请再审。r申请再审必须在二审判决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逾期,法院就不会受理了。r《民事诉讼法》::rr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
上诉会不会改判,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一审适用法律法律错误,事实不清或者有新的证据等情况是会改判的。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针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往往不服的,会选择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哪个是生效判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哪个是生效判决 二审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应当从收到二审判决书之日起生效。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之后,往往二审法院还会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那么您知道二审后维持原判,有判决书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审后维持原判,有判决书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对二审案件进行审理后,如果二审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的,法院还是会制作判决书的,判决书作出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
您好,你问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还可以上诉吗的问题,这个是可以的,以下是范文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女,19**年**月生,汉族,住**********,电话:***********.上诉人(原审被告):任**,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电话:***********.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为什么二审都维持原判
二审维持原判,以一审时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法律效力而作出的强制性规定,故是否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属于当事人诉请的内容,只要被执行人未按法院生效裁判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法院即可在执行程序中对加倍支付迟延履
为哪些二审都维持原判
2022年1月10日,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已经进行了宣判,“江歌案”再次进入我们的视角。回溯2016年11月3日在日本发生的这一起惨剧,最终在2017年12月20日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被告陈世峰犯恐吓罪和杀人罪,判处20年监禁。随着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的宣判,是否意味着“江歌”案就此画上一个句号?正如江歌母亲江秋莲所言,她仍在等待,等待凶手陈世峰出狱回国,她将继续自己的诉
法律分析不是二审都维持原判,而是二审大部分会维持原判。因为如果一审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法院就不会进行改判,而是维持原来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申请。除非一审案件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错误,二审法院才会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
民事案件,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当庭宣判的,当庭可以生效;未当庭宣判的,送达后即生效。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判决的,在期满后,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一般为当事人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 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为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所进行的分类。 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
讨论江歌案的法律适用,还有一个需要进行前瞻讨论的问题,就是怎样确定刘暖曦和陈世峰两个不同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分担。对此,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在采访中提到过将来要追究陈世峰的赔偿责任,如果这样,需要有法律上的技术支持。在此提出一些见解,也提供给当事人参考。应当肯定的是,对造成江歌死亡这一损害结果,是由两个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即陈世峰的作为行为和刘暖曦的不作为行为,这构成多数人侵权行为,应当按照多数人侵
律师观点分析
二审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或者当事人提出再审
2022年12月30日,时隔6年,在一直维权中的江歌妈妈终于迎来来终审判决,青岛中院宣判维持原判,驳回刘鑫的上诉,案件一波三折,从2019年10月江歌妈妈起诉,后因取证、疫情等原因案件直到2021年4月15日一审开庭,本案一审判决书判决刘鑫赔偿江歌妈妈696000元,其中人身损害赔偿496000元,精神损害赔偿20万。但在一审判决生效的最后一天,刘鑫上诉,称一审认定事实错误,2月16日二审开庭,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