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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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一审赢了,二审书面审理改判几率不大,只要代理意见及证据材料充分,维持是大概率的。
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二审申请再审的案子不可以再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对该案再行审理的诉讼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
原告一审败诉二审胜诉的几率如何,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二审胜诉的可能性相对较大。民事案件一审败诉,进而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时,胜诉的概率高不高,主要还是看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没有问题,还有就是当事人有没有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据。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的确有问题,或者当事人提供的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那么当事人二审胜诉的概率就大,否则二审改判的概率微乎其微。一、二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案情简介】黄女士与何先生夫妇原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平日里双方也没有矛盾,邻里关系还是比较和谐。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对昔日说不上几句话的邻居最近却对簿公堂。原来,住在楼上的何先生夫妇家中污水管堵塞反水导致楼下的黄女士家漏水严重,由于何先生夫妇事发前后均在外地,一时之间也无法赶回处理此事,黄女士无奈,只能联系物业、居委帮忙一起处理。几日后,何先生夫妇终于返回家中,黄女士就漏水造成的损失与何先生夫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想推翻一审很难。
1、不可以,二审时当事人不能提出反诉。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如果在二审中提出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小红与丈夫小明协议离婚不久,却遭公公婆婆起诉,要求两人共同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在外施工挣得的工程款。一审法院以工程款属于不当得利为由,支持了公公婆婆的诉讼请求,判令小红和小明返还工程款及利息近20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小红和小明结婚后,由于小明没有固定工作,但会驾驶挖掘机,于是小明的父母就购置了一部挖掘机,交给小明承揽施工。小红认为这部挖掘机实际上是公公婆婆赠送给小两口用来赚钱补贴家用的,工程款理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2015)龙泉民初字第3417号 所有证据都有证据能力,但对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能不能够得到法院认可,关键在于该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对于相同的电子证据,经过公证以后,成为了法院支持当事人主张的重要证据,可见公证证据提高了证据的证明力。 【关键词】电子证据、公证、证明力 【基本案情】 陈某某与与税某某于2011年通过网络相识,陈某某工作生活在广州,税某某工作生活在成都,平时沟通多是通过网
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法律都未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可以等法院通知。根据规定,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由主审法官酌情安排,但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再审案件因为“立案难、改判难、案件复杂”的特点,一直以来都是律师执业的“痛点”,再审案件“很难搞”,也几乎成了所有律师不谋而合的共识。通常案件到了再审阶段,一般都经历了一审、二审阶段,再审案件一般在立案审查后被裁定驳回,要想获得成功,无疑是绝境中寻找希望。因此复杂疑难的再审案件,想要胜诉不仅需要律师投入大量的精力,更需要律师充分的准备和全面的考虑,去不留任何死角的掌握和利用好一、二审判决、裁定、双
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终审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
律师观点分析1.案情简介:甲村与乙村常年存在林地纠纷,后经调解不成,由县林业局作出《林木林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将争议林地归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审查后维持复议决定。乙村随将市政府作为被告,甲村作为第三人诉至中级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乙村提交的《林权证》作为权利权属有效凭证,争议林地应归乙村所有,故判决撤销林业局的决定和市政府的复议决定。甲村的林地得而复失,权利找到侵害
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也有败诉的可能。二审是否胜诉取决于原告是否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获得胜诉。如果证据不充分,而被告上诉后有新证据提交的,可能会败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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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一审一般在基层法院,即区法院。如果不服一审判决,二审会由哪个法院审理呢。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于管辖的规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二中院)管辖东城、西城、丰台、房山、大兴五区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
二审可以不答辩,但如果对方上诉有新的理由、新观点、新证据,最好去参与开庭应诉。
这两回事,相信法官的职业道德,不接受调解,开庭后应不影响专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