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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警车和警灯、警报器使用管理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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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警车和警灯、警报器使用管理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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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警车和警灯、警报器使用管理的函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日期:1998-11-16 颁布日期:1998-11-16 文号:法计[199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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