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人事局、民政厅(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后勤部财务部,军事科学院、军委直属各学院院务部财务部,三总部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工资级别的规定,经商得财政部同意,现对1982年军队转业、退休干部调整工资级别后,补发工资和退休生活费的问题通知如下: 1982年10月1日以后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经批准调整工资级别的,其调级后增加的工资,在军队发工资的月份由军队按军队工资标准(级别工资部份)补发;
到地方后,从地方发工资的月份起,由地方所在单位按地方工资标准补发。 1982年1月1日以后离队的军队退休干部,经批准调整工资级别的,其退休生活费,由军队补发到1983年年底。
从1984年开始,按照财政部、民政部(82)财事字第111号文件的规定,列入地方预算。
备注:
最近更新:2019.06.24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7-11-27 颁布日期:1997-11-27 文号:[1997]政干字第46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司法部关于各司局人员编制和处级机构设置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9-27 颁布日期:1994-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导读:民政部发布《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其中第五条对“无劳动能力”和第六条对“无生活来源”和第八条“无履行义务能力”进行了规定,办法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和计算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民发〔2021〕43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已经2021年4月15日民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7-01 颁布日期:2012-01-20 文号:民发[2012]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严格规范,高效便民;(四)公开、公平、公正。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统一佩带臂章、警号和使用警官证的通知效力级别:法律 执行日期:1995-03-30 颁布日期:1995-03-30 文号:高检发政字[1995]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6-03-18 颁布日期:2016-03-18 文号:银发[2016]8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3-07-14 颁布日期:2013-07-14 文号:中办发[2013]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建设部、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工程款拖欠工作和防止新欠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5-09 颁布日期:1994-05-09 文号:建建[1994]27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庭的名称、审判活动区布置和国徽悬挂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法律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日期:1993-12-08 颁布日期:1993-12-08
国家文物局、外交部关于外国人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照相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75-10-10 颁布日期:1975-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国海事局船舶着色、标志、旗帜和命名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09-13 颁布日期:2000-09-13 文号:海计建字[2000]32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国家安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技术规范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6-01-21 颁布日期:2016-01-21 文号:银监办发[2016]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国防交通标志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9-01 颁布日期:1996-06-19 文号:[1996]交战办字第2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不是遗产,人死后的工资是发给死者近亲属的物质和精神抚慰金,不是死者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的费用,因此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关于抚恤金的分配,如果各个有权取得抚恤金的家属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份额进行分配,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一般采用继承人平均分割抚恤金的方式分割。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1、你申请职业病鉴定期间,是否属于职业病还没有确定,调岗降薪实际为变更双方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根据《劳动合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调岗降薪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个,否则仍履行原劳动合同,本案中用人单位以疑是职业病为由调岗是不合法合理的。2、如果你被鉴定为职业病,根据《中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98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20〕8号您提出的关于按职工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广大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已多次对休息休假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职工可以享受的假期种类较多,每年可依法享受包括11天法定节假日和最长15天的带薪年休假,加上每周2天休息日,职工每年固定休息休假时间有120
退休年龄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人事局),民政厅(局),重庆、沈阳、武汉、大连、西安、哈尔滨、广州市劳动、人事、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4]171号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安置工作的步伐,配合军队搞好精简整编,现就易地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随调配偶、子女的工作调动问题作如下通知:&nb
民政部、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劳动人事部等关于军事院校青年学生学员退学和被处理离校后的安置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5-06-29 颁布日期:1985-06-29 文号:[1985]政联字第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