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向强拆者发出强烈的警告!以后谁再暴力入户逼迁,请看清楚你的结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侵害了人民权益,触犯了法律权威,谁也救不了你!创为律师也请大家注意如果有朋友遇到拆迁方大批大批的拆迁方猛烈的敲门、强行入户、拳打脚踢连带搬移物品,逼迫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类似于这样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然后按照创为律师曾经教给大家的“遇到暴力强拆如何现场应对保护自己权益”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当然,话题回到强拆者,难道他们真的无所顾忌,肆无忌惮是因为“有保护”不畏惧?不!创为律师要给大家看一则关于强拆入户逼迁的法院案例。
对于暴力入户逼迁,拆迁方到底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犯罪!触犯刑事责任!
北京安华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被告人清理北京市朝阳区××小区小三楼三层的住户,被告指挥三十人左右,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进入小三楼三层刘某、宋某、王某等八户居民家中,强行将屋内人员带至楼外,强行将部分住户家中的物品搬出,期间将宋某打伤。
经鉴定,宋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后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犯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根据上述事实及证据,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季辉法制观念淡薄,指挥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进入他人住宅,强制将他人从家中带走,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其在公安机关有一定的认罪表现,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
故判决被告人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一审被告),并听取了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上诉人指挥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判决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因此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创为律师认为被拆迁人之所以可以将暴力违法者绳之以法是因为一下几个重点:
1、遇到违法拆迁方暴力入户时候及时报警。创为律师分析留下的案件关键证据:“110”接处警记录、到案经过、被告人季辉身份证明、被告人季辉在侦查期间的供述等证据。
2、组织多人现场见证拍照。创为律师分析留下的案件关键证据:被害人刘某、王某1、张某1、宋某等人的陈述、辨认笔录、证人王某2、申某、高某、张某2的证言。
3、现场视频以及照片的留存。创为律师分析留下的案件关键证据:监控视频、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
4、就医证明材料的留存。创为律师分析留下的案件关键证据:诊断证明书及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5、证据链。创为律师分析留下的案件关键证据: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具体事实、证据及理由,即在案被害人刘某、王某1、张某1、宋某等人的陈述、辨认笔录、证人王某2、申某、高某、张某2的证言、监控视频、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诊断证明书及法医学鉴定意见书、价格评估结论书等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清晰的证明案件事实。
关于以上几个案重点,首先证明了实施暴力行为违法者的身份,其次证明了暴力逼迁即人身伤害和财产侵权的事实,创为律师认为这个证件链条完美的诠释了对方侵害的事实真相。
所以对方被依法惩治是势在必行的,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事件,请做好现场的证据保存工作。
实践生活中,征收方在与被拆迁人就补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或是被拆迁房屋是无证房屋时,通常会对被拆迁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是限期拆除决定,若被拆迁人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提起诉讼或是搬迁,拆迁方便为尽快完成拆迁工作,对被拆迁人进行强制拆除。
违法拆迁,即征收方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被征收人的房屋拆迁,更有甚至三更半夜偷偷摸摸的将别人的房屋非法拆除。(这里要区别开“司法强拆”,参考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下面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于实践中违法强拆的维权难点以及思路的简单分析,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高法院最新判决——违法强拆不仅要补偿,还要赔偿!案件事实2001年7月,因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后溪街西区地块改造及“两街”整合区块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原金华市房地产管理局向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迎宾巷8号、9号的房屋被纳入上述拆迁许可证的拆迁红线范围。但拆迁人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一直未实施拆迁。2014年8月31日,婺城区政府发布《婺城区人民政府
【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据此,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且仅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具有依法征收土地及其附属物的职权,发布公告亦是其履行职权的表现。因而,在被拆除
我们在此前的文章中都有说过,征地批文是征地过程中的核心文件,是征收项目能否启动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于现在的被征收人来讲,他们都知道有无“征地批文”意味着征收项目是否合法,也知道征收集体土地,必须要经过有权主体的审批,只有拿到了这份书面文件即征地批文,才算是打开了征收的大门。
房子被强拆的时候该怎么办?一些朋友的回答有些无奈:能怎么办?眼看着就要被推倒了,又心急又没有办法,只能干着急……是否遇到强拆真的只能干瞪眼?有没有方法能及时维护自身的权益?即明今天告诉大家,有!房子被强拆时打这两个电话就很有作用!第一个电话:大家都知道,110 !先报警,告诉警察你家现在什么情况,在几点被人给强拆了,留下报警信息,这样就有了报案记录。即便警方没有出警,或是最终没能阻止强拆行为的
“区政府组织对段某的390平方米二层房屋及段某430平方米建筑予以拆除。区城管执法局与区拆违大队系“二块牌子,一套人马”。根据段某提供的强制拆除房屋照片显示,实施强制拆除段某房屋的人员均穿着城管人员制服或公安人员制服。”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说来话长!要从三个时间段分析: 段某系衡阳人士,1994年拿到县国土资源局颁发《衡阳县城乡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在村集体土地上搭建了建筑面积共390平方米的
律师观点分析【办案随笔 】涉案房屋被行政处罚后,没收为国有,后续的强制拆除清表行为是否还与原房主存在利害关系?这是案件自办理之初,就存在的典型争议。律师组曾对该争议做出不同观点,主流观点认为:行政机关作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行政相对人所建房屋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土地,并决定没收其所建房屋。在案涉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效力未被否定的情况下,相对人就涉案土地及房屋已不享有合法权利,其与涉案土
一、误杀死了违法强拆者怎么办1、误杀死了违法强拆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5、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过社会上的代理机构缴纳,若是缴纳的单位职工社保,缴纳年限满15年后,在50岁可以退休,直接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工作并且缴纳社保10年以上,剩余的社保是自己缴纳的,可以在50岁退休,提前领取到养老保险金。若是在单位工作时间并且缴纳社保年限低于10年,那么退休年龄依然会是55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
案件回放:2010年,某政府作出批复,同意对某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王某某等3人所有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后王某某等3人与征收部门就房屋补偿安置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11月19日,某国土资源管理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2015年4月7日,经当地街道办事处报告,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出鉴定,认定涉案房屋属于“D级危险”房屋。同年4月23日,某区住建局对涉案房屋作出紧急避险决定。在催告、限期拆
网贷逾期如果不还的,贷款人会通过短信提醒持卡人按时还款。如果借款人逾期的,则贷款人可以使用电话、催收函件等对借款人进行催收,或者采取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催收方式。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
违法强拆承担什么责任
遭遇违法强拆后的赔偿标准
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了违法强拆的是行政部门,则依据具体的情况承担责任,其主要的责任应当分为三种,行政处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违法强拆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如违法强拆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造成人员受伤,财产受损,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下,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除此之外,违法强拆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最高法裁判】房屋违法强拆的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全面赔偿)【裁判要旨】1、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基于合法行政行为造成他人损失产生的是补偿责任,反之因违法实施行政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产生的是赔偿责任。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国家赔偿法》规定“直接损失”的范围,除包括被拆建筑物重置成本损失外,还应当包括被拆迁人应享有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不仅包括既得财产利益的损失,
律师观点分析一审法院以虽然木林镇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但因赵某在本案中仍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木林村东,北京市大森养殖场内建设的第一、三、四、五排房屋的合法性,故赵某要求赔偿房屋及其构筑物、附属物(含水泥地面、电线)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因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属于赵某的合法财产,而木林镇政府在强拆前未在相关文书中询问赵某是否需要自行处置拆除后的建筑材料,亦未为赵某提供自行
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的确定——解决“怎么赔”的问题
一、违法强拆后向哪个部门投诉1、公民遇到非法的强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3、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4、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