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企业法人可不可以去别的公司打工,既取决于是否和本公司的业务相冲突,又需得到股东会许可。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1.不违法,但有限制。 2.现行劳动法规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现单位无异议,新单位知晓。 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对赔偿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
1、给员工上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但员工只能在一个公司上社保,同时也在另一个单位上班,就不能再上另一份社保。法律不禁止员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如在另一单位工作给另一单位造成损害,单位可要求解除合同。2、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3、
在公司挂职是有风险的。一般的规定如下:1,监事,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2,高级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借助自身职责侵犯公司利益的,均会面临相关的损害赔偿风险。3,监事在职期间,若公司因高级管理人员过错收到相应处罚的,该监事今后担任一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会收到限制。建议您不要随便挂职
员工私自接单的,一般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私自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
国企职工可以兼职的。除非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限制条款,或者企业内部都明确的规章制度有限制内容,否则的话在不有损于原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兼职。但是国企员工兼职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1、不得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2、兼职,是指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或经本单位同意占用一部分工作时间
劳动者辞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
国企员工一般可以依法开公司。但是如果该员工与企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款,则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能自己开业生产、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产品、或者从事同类的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
本人时常听见有顾问单位和企业家朋友聊起员工社保的问题,发现在不少单位存在员工不愿意在本单位上社保的情况,尤其是传统行业。事实上,大家都清楚,传统的制造业、服务业营运成本逐年上升,招聘员工变成一大难题,用人单位在员工招聘、管理方面似乎不再享有单方的话语权。很多单位为了留住心仪的员工,不得不在方方面面做出妥协,员工不愿意在本单位上社保,那好,双方达成协议,单位把社保金额折成现金发放就行了。事实上,员工
1、虽然公司是同一个老板,但是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实体,所以你从这个公司到另外一个公司的时候,你原来公司的合同已经终止了,重新与新的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2、这样有一定的风险,就是如果你按照劳动法可以获得补偿或者赔偿的情况下,以前公司的工龄可能会不给你计算,所以你最好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要求现在的公司承认你之前公司的工龄。不过现在有很多的地方针对企业故意更换不同的公司名称以规避补偿或
国企在职员工可以在别的企业投资做股东。只要不是公务员就可以。股东在公司的法律地位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
1、双重劳动关系,法律上并不禁止,但是建立双重劳动关系有风险,比如在A公司有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B公司与A公司是否是同一行业的企业,如果是,那么劳动者需要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A公司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2、至于社保问题,因为A公司与B公司不在一个城市,所以A公司与B公司都可以
你好,如你所述的话,对方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行为,可以固定相关证据后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利用关联交易所得归入公司,也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
您好,有一定风险,如果公司出现财产问题,作为财物负责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偷税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由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处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做假账问题可能涉及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要是严重损害他人权益可能就会构成刑事责任。法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你单位负担的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你单位应承担的正常费用支出,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一、劳动合同中关于绩效工资的约定。绩效能不能扣除,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二、工资中扣除绩效工资后,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绩效工资,那么我们需要审视工资中抛开绩效工资的部分,是否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
新的人事部门对新员工背景调查时,一般是根据应聘人员自己提供的社保记录等资料为依据就可以了,不会专门去调查应聘人员在原的实际收入的。因为新是依据你的应聘资料及面试情况与你协商一致后决定你的工资的,所以,没有必要再发函去向你原调查你的实际收入的。少数特殊情况(如社保卡遗失或原没有给你办社保卡),需要发信调查的,原如果有回复,一般会向发函的反映你在原财务账中能反映出来的正常收入情况。
你好,是股东个人的事情还是公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