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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同意去,现在又不去了,我们是否能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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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同意去,现在又不去了,我们是否能不予赔偿
1个回答

你们同意签字,也就意味着同意变更劳动合同,而且你们也签字了,这样劳动合同就变更了,你们不去的话,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提前30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不然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造成单位损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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