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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分公司总经理,在任期间,曾用个人名义借款100万放入公司做流动资金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描述

我的丈夫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分公司总经理,在任期间,曾用个人名义借款100万放入公司做流动资金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
1个回答

你可以向有关债务人主张你丈夫的债权,如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款项系用于,则你可向追偿.另外你可以向提出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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