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姆在雇主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对待:
(1)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之后是由家政公司安排保姆从事一定的家政工作,在雇主家受伤,则属于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相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外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家政公司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公司,所以保姆受伤,应该属于工伤。
(2)如果是个人雇用保姆则不属于工伤。因为个人雇用保姆是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建立了雇佣关系,不属干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如果保姆是受个人雇用而受伤的,则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如果是家政服务公司派遣的,算是工伤。由家政服务公司或者由保姆个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与雇主直接雇佣的,受伤由雇主负责,但保姆本身有过错的部分自己承担。详询V信
如果该活动系由单位组织安排,并且单位鼓励或要求职工积极参加的,那么应属工伤认定的范畴。判断职工所参加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不应仅从该活动的内容形式予以考虑,更应从该项活动的目的、性质、是否为单位组织安排、费用承担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慎考量。【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1、若保姆在雇主家中生病,且保姆与雇主之间形成个人劳务关系的,则雇主需要承担医药费的。但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由家政公司承担医药费,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则需要承担医药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1、若保姆在雇主家中生病,且保姆与雇主之间形成个人劳务关系的,则雇主需要承担医药费的。但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由家政公司承担医药费,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则需要承担医药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如果不是因工作导致的,一般自行负责。如果由于工作强度太大生病的,或者在对身体有害的环境中工作、雇主明知会导致保姆发病而要求其工作的,雇主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您好,具体可以向供电部门查询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了,如果主人跟保姆之间形成个人劳务关系的,是需要承担医药费的。但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由家政公司承担医药费,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则需要承担医药费。
不应被认定为工伤。职工于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自感不适,下班后直接回家休息未经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不应被视同为工亡。以下两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情况紧急,直接送医院或经医疗机构当场抢救并在48小时之内死亡等。
1.雇员在履行雇佣活动过程中因自身疾病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由雇主给予雇员适当的经济补偿。2.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不是因为雇主的原因生病,雇主不用承担责第一,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的立法本意来看,雇主对雇员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替代责任,但同时法律规定了雇主在承担了替代责任后依据雇员的过错而向其进行追偿。第二,我国法律法官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规定中的“他人”应当包括雇主在内的。该法条适用于雇员致雇主人身损害案比较恰当,此时雇员对雇主承担责任的归责
您好,保姆由雇主自己雇用的或者中介(包括家政公司)介绍的,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保姆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到雇主家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雇主不承担责任,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侵权人的,雇主作为保姆工作的受益人,应当予以适当补助。
实习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我国的法律、法规确实没有明文规定实习生属于工伤主体,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实习生,也是不同用
案情概略: 洪某因年迈母亲生活不能自理,通过某家政公司请了一位住家保姆石某,并与石某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某日晚9时许,石某在洪某家中浴室内洗澡时不慎摔倒受伤,洪某呼叫急救中心送石某至医院救治。石某于当日入院,两个月后出院。经诊断,事故造成石某创伤性脾破裂、肋骨骨折。石某出院后向洪某主张赔付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洪某认为石某是自己的原因受伤,与洪某无关,于是拒绝赔付。石某将洪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实务操作中,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认定是个难点。但基于对《条例》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的准确把握。又根据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现行法律规范中寻求公平正义,是司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并且《条例》第一条开宗明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了,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由家政公司承担医药费,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是需要承担医药费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
一、在工作时受伤是否算工伤1、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如果同时具备在工作岗位和因工作原因受伤这两个条件的,算工伤;或者具有在单位上下班时,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等情形的,也算工伤。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一、民兵集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看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组织的那么是不算工伤的。二、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
一、违章作业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案情】张某2006年5月起在某建筑公司做工,日工资5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9月下午,张某接受公司安排参加维修某地楼盘的工作。在作业时,张某在高层工作时,为图省事,违反公司操作守则规定,不幸从楼上掉下摔成重伤,当即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右臂骨粉碎性骨折,右脚关节骨折。事后,公司未作任何处理,张某向公司提出应认定为工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其工作单位认为
可以协商让雇主赔偿,协商不成的根据摔伤情况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员工在KTV唱歌 醉酒猝死是否属于工伤?【案情简介】李雷(化名)是某某公司的销售总监。2020年7月28号,李雷为了完成公司业绩,在某KTV定了包房,与客户洽谈生意,期间与客户一边唱歌一边喝酒,期间李雷突然感觉身体不适,便出现了呕吐状况,之后昏迷。后李雷被送至附近的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4点去世。 【办案过程】李雷的家属慕名找到马君律师,马君律师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开始帮助李雷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