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家政服务公司派遣的,算是工伤。由家政服务公司或者由保姆个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与雇主直接雇佣的,受伤由雇主负责,但保姆本身有过错的部分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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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姆由雇主自己雇用的或者中介(包括家政公司)介绍的,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保姆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到雇主家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雇主不承担责任,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侵权人的,雇主作为保姆工作的受益人,应当予以适当补助。
案情概略: 洪某因年迈母亲生活不能自理,通过某家政公司请了一位住家保姆石某,并与石某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某日晚9时许,石某在洪某家中浴室内洗澡时不慎摔倒受伤,洪某呼叫急救中心送石某至医院救治。石某于当日入院,两个月后出院。经诊断,事故造成石某创伤性脾破裂、肋骨骨折。石某出院后向洪某主张赔付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洪某认为石某是自己的原因受伤,与洪某无关,于是拒绝赔付。石某将洪某
法律分析:保姆在雇主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对待:(1)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之后是由家政公司安排保姆从事一定的家政工作,在雇主家受伤,则属于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相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外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家政公司属于工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如果不是因工作导致的,一般自行负责。如果由于工作强度太大生病的,或者在对身体有害的环境中工作、雇主明知会导致保姆发病而要求其工作的,雇主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两孩子玩耍一方受伤责任由致害的一方监护人负责,具体如下: 1、因为两个小孩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一起玩耍致一方受伤,那么致害的一方监护人也就是家长,要承担对方因受伤所收到的损失; 2、受伤一方在这件事上也有责任,家长没有很好的尽到监护职责。 致害的一方拒绝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致害的一方拒绝赔偿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
1.雇员在履行雇佣活动过程中因自身疾病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由雇主给予雇员适当的经济补偿。2.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了,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由家政公司承担医药费,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是需要承担医药费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
不是因为工作所致的疾病 自己承担,与雇主无关,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与工作无关。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
雇主答应给予治疗,前提是在他家,不给我们接回自己家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了,如果主人跟保姆之间形成个人劳务关系的,是需要承担医药费的。但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由家政公司承担医药费,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则需要承担医药费。
如果不是因为雇主的原因生病,雇主不用承担责第一,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的立法本意来看,雇主对雇员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替代责任,但同时法律规定了雇主在承担了替代责任后依据雇员的过错而向其进行追偿。第二,我国法律法官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规定中的“他人”应当包括雇主在内的。该法条适用于雇员致雇主人身损害案比较恰当,此时雇员对雇主承担责任的归责
1、若保姆在雇主家中生病,且保姆与雇主之间形成个人劳务关系的,则雇主需要承担医药费的。但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由家政公司承担医药费,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则需要承担医药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会找保姆来照顾孩子、老人或者日常的起居,保姆的到来减轻了人们的生活负担,同时也面临一个问题,保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 小李夫妇均是企业高管,工作十分忙碌,需要经常到外地出差,没有精力去照顾家中的父母和孩子。二人商量后,决定找个保姆来减轻家中负担,小李联系了多家家政服务公司,最终选中某家政公司的何大姐,同家政公司
案例分析:2020年12月某日,朱某乙(5岁)在某市某区某幼儿园参加室内活动时意外摔倒,致使受伤,经医院诊断,朱某乙左小腿骨折,现经治疗,朱某乙伤势基本痊愈,朱某乙的家属与某幼儿园由此产生纠纷,双方争议:朱某甲认为,朱某乙在幼儿园受伤就是幼儿园的责任,幼儿园必须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不能满足自己提出的方案,其将投诉幼儿园。园方提出:1.幼儿园的安全防护措施都是按照安全标准进行配置的,幼儿在室内活动
可以协商让雇主赔偿,协商不成的根据摔伤情况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1、若保姆在雇主家中生病,且保姆与雇主之间形成个人劳务关系的,则雇主需要承担医药费的。但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由家政公司承担医药费,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则需要承担医药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关于工地出了事故谁负责的问题,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
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上述职责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
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上述职责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
如果雇员不是故意的或重大过失,应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侵权责任法》规定: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