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含)前已提交离婚申请者不受影响——权威部门就限购新政八大问题答疑
为堵住“假离婚”漏洞,8月5日,本市出台限购新政,如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新政发布后,不少人都询问,如何理解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规定?自己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受不受新政影响?
针对大家最关心的八个问题,权威部门一一作出解答。
问题一: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是什么意思?
答:京籍已婚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
北京目前执行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是,京籍已婚家庭在北京限购2套住房,京籍单身家庭限购1套住房;非京籍家庭近5年在京缴纳个税或社保的限购1套住房。
所以,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是指京籍已婚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京籍单身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
需要解释的是,这里所说的京籍家庭,包括持《工作居住证》家庭、驻京部队现役军官、警官家庭。
问题二:一对夫妻都属于京籍,8月5日后办理离婚,还能买房么?
答:分三种情况。
情况1,这对夫妻在离婚前,名下拥有2套或更多住房,则离婚后,无论之前的房产转入谁的名下,3年内各自都不能再购房。
情况2,这对夫妻在离婚前,名下拥有1套住房,则离婚后,名下无住房的一方,还能购买1套住房。
情况3,这对夫妻在离婚前,名下无住房,离婚后,双方可各自购买1套住房。
问题三:一对夫妻属于非京籍,8月5日后办理离婚,还能买房么?
答:分两种情况。
情况1,这对夫妻在离婚前拥有1套住房,则离婚后,无论之前的房产转入谁的名下,3年内各自都不能再购房。
情况2,这对夫妻在离婚前无住房,则离婚后,双方可各自购买1套住房,但需满足近5年在京缴纳个税或社保的条件。
问题四:新政自8月5日发布当日起就实施,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怎么办?
答:已提交离婚申请者不受影响。
8月5日发布、8月5日执行,有人说,北京这次为堵住“假离婚”漏洞是出了真招。有市民提出,那正在办理离婚的怎么办?
按照新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夫妻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将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次限购新政,也考虑到“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所以是按照夫妻双方提交离婚申请的日期来判断。在2021年8月5日(含)前已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还属于新政前离异的家庭,即便是原家庭在离婚前拥有住房套数已超过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也不受到影响。
问题五:需要去交易窗口提交审核资料么?
答:通常情况下不需要。
新政实施后,相关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在线审核婚姻、住房等情况。购房人提交北京购房资格审核申请,在填写资料时,如果婚姻状况是“离异”的话,系统会自动弹出相关选项需要填写,包括:离婚方式、离婚登记日期、前配偶姓名、前配偶证件号码、前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只有当原家庭属于外地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才可能涉及到去交易窗口进行人工审核。
问题六:离婚后3年内,有房的一方将名下房产卖掉了,还能再买房么?
答:不可以。
离婚起3年内,任何一方提交购房资格申请,审核系统是自动带入原家庭住房套数来审核的,即使离婚后将名下房产卖出,也无法通过审核。
所以,想通过卖房来腾挪购房指标的做法是没有意义的。
问题七:新政后离婚又再婚组成新的家庭,还能买房么?
答:新组合家庭若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就可以买房。
问题八:家庭名下的外地房产是否计入套数?
答:不计入。此次新政中说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规定的,只针对夫妻双方名下北京辖区的住房,外地住房不计入套数。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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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裁判要旨】1.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2.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物权法解释(一)》第二条之规定,当物权登记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时,以实际权利状况为依据认定事实的情形,
导读: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一直以来,司法实践上对于借名买房合同效力存在不同的观点。不久前,最高法公布了一份裁判文书,明确了“借名人与出名人为规避国家限购政策签订的《房产代持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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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任何法律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办理,毕竟未成年人并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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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住房限购政策:1、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名下在北京当地没有住房,也没有商办类房产记录的才能申购;2、在申购前五年在北京有连续缴纳五年的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3、银行暂停发放个人申购商办类项目的贷款。《北京积分落户制》第九条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或投靠落户;其配偶、父母及其他未成年子女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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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子限购政策是:购房人需要具有购房地区的户籍或是在该地区具有稳定的职业且二十四个月以上连续不断的缴纳社会保险,高新区南部园区或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购房人可以在各自的区域内购房或在其他限购区域内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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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购房政策如下:重庆买房的条件1、限定重庆本地户籍家庭不得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宅,而外地户籍每人只得购买一套。外地人贷款买房应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如果是全额付款,不必提供有关证明。2、非重庆居民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手续不全算第二套,银行对于异地贷款购房不仅要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还要收入证明和偿还能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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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政策,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限制买房资格。简单来说就是有太原市户口或者没有太原市户口,但是可以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连续缴满6个月社会保险的人都可以在太原买房。太原限购具体政策内容摘要如下:对拥有1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城六区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六区限
1、2023年6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就是为了提高限购门槛:那么在全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手房交易条件由此前的“满二满五”放开至“满二满三”。2、西安市房管局建立统一的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也是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这些进行分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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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外地户籍人员对于购买首套房可以在滨海新区购买,所以大家都计划在做落户的同时,在滨海新区买一套房子就可以。但其实这个实施意见对外地人购买天津市任何区域的房子是有限制的,就是购房的话需要提供三年内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而且不能补缴,所以不是马上就能买房的。而且如果已经有首套房,要在天津购买第二套的话,需要首付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