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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了新的限购政策,离婚买房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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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了新的限购政策,离婚买房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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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了新的限购政策,离婚买房还能用吗?

                                              邱建辉律师

    2020年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住房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其中规定: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实践中经常有人通过离婚和结婚方式来规避限购政策。常见的方式是:

1、双方离婚,名下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净身出户;

2、离婚后另一方购房,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3、双方再复婚,夫妻约定购买的房产为共同财产。曾经有种说法:“只有夫妻感情好,才敢离婚买房”。然而,根据刚出台的限购政策,这种方式的风险会越来越大,规避目的也更难实现。采取离婚购房规避限购政策的方式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大致如下:

    一、离婚后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一方购买的房产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二、复婚需要双方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双方即使居住在一起,也只是同居关系。

弄假成真的案例比比皆是。

    三、在无法复婚的情形下,一方可能会提出是假离婚,要去法院起诉撤销离婚协议。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夫妻双方离婚了,就是真离婚,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这种诉求的。

   律师提醒:

采取离婚结婚的方式规避限购政策,既亵渎了感情,也存在巨大的风险,最终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希望各位当事人认真对待婚姻,家庭幸福美满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

 

个人简介:

邱建辉,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志愿律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家族财富传承法律委员会委员。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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