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
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状况;
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5、部门单位理解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
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
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
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
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
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职责人应当立即将状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
状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职责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三、奖励与处罚:
重大事项的直接职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状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职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状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状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状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状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状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状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群众工商企业的状况,受聘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状况。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能够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
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能够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资料,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必须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必须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状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资料。
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状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职责,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资料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状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状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状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状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___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
为了进一步对加强各协会开展活动的协调和服务,结合文联实际工作,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定义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事项是由各协会组织开展的参加人数较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集会或群众性活动,比如:跨县市区、跨协会、有上级协会参加的活动;同市外、省外、国外的联办联展活动;有市级及以上领导出席的或参加人数100人以上的广场文艺、大型展览、展演活动等。
二、活动申报要求
1、各协会举办活动前,应向文联提交活动方案并提出申请,若有要求文联协助解决具体问题的,需提前两周申报。
2、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方式、人数、时间、地点、负责人的姓名、职责和联系方式等,特邀参加的,应注明特邀人员的基本状况。
3、文联在接到举办活动的申请后,应尽快作出回复。
4、活动的主办协会取消活动的,应及时告知文联,并及时通知预定的参加者。
三、举办活动的组织原则
1、各协会组织重大活动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文联或他人的利益。
2、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凡重大活动各协会应制定活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活动的主办协会及其负责人对活动全过程及人员安全负全面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私房、买卖私房,参加集资建房,转让住房或宅基地的;
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
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理解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
5、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农转非、招工、录(聘)干、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
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7、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
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能够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资料,一般应保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必须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局党组、纪检级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必须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局党组、纪检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状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资料。
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状况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约束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报告对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干部职务)。二、报告内容l、本人购房、建房、住房变动,或出售、出租住房,装修住房的;2、本人和生活在一起的父母、子女建私房的资金、土地资源的取得;3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国土局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三)本人、子女
朋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申报中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产需要报吗答;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填还是填,这个举措的目的不产权确认,而是了解您家的资产额度,他们是两回事。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国土局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三)本人、子女
资溪县工商局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一、下列情况必须在事前一周报告:1、本人结婚的情况;2、本人结婚、生育子女等喜庆活动操办的情况;3、本人营建、买卖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4、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6、本人参与操办的近亲属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操办丧事的,先电话报告,事后再补报)。二、下列情况应该在事后一个月内补报:1
附件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自查自纠报告表(一)厅级()处级()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项目自查情况1.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4.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
报告时间:姓名单位及职务具体情况说明本人签名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说明:1.具体情况说明栏应写明变化的具体时间和变化的情况,一般包括相关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与报告人关系等,说明应当详细具体(填报说明需包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信息,表格不够的可附页);2.报告事项为“两项法规”规定的八类“家事”及房产变化,应当在事后30日内报告;本次填报后在第20__年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尊敬的领导:我怀着万分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以此向尊敬的领导们和亲爱的同志们表达我对于我名下持有的股票漏报违规行为的检讨,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也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羞愧。我知道这些事项的漏报是不应该的。我深刻的明白,纪律是一切 领导干部行为的基础,所以组织一直以来反复强调个人情况上报制度的重要性。可是我漏报的行为不光是辜负了领
为确保信息畅通、下情上达,便于矿井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根据度》要求,制定本制度。一、报告范围和内容(一)、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凡是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生产事故、重大财产损失及对矿井改革、发展、稳定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都要作为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及时向矿井主要领导报告。主要包括:1、生产事故。矿井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容器、锅炉或其它爆炸,重要设备损害、异常停
: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总体部署,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辛局长的讲话精神,针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深刻的剖析:一是大局意识不强。二是执行力不强。三是创新意识不强。四是宗旨意识不强。五是纪律观念不强。六是廉洁意识不强。找出问题的根源,认真吸取教训,明确努力的方向,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的目的。现将自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到教导处工作以来,在学校领导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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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自查报告范文干部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报告自市委市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以来,通过认真,发现还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需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现就对照市委作风建设活动要求,从思想上、上、学习上进行了自查。一存在的一是学习的要求和动力。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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