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3.申请执行人对到期债权提出执行申请;
4.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6.该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相关规定】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死亡时的执行主体变更问题杨光辉15564418870总结:1、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进行变更;2、变更遗产管理人或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并在遗产或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关于追加被执行人是否立执行异议案审查的答复简单的快乐:您好!《关于执行程序中被追被执行人是否应当作为执行异议立案审查的咨询》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属于执行审查类案件中执行异议案件
很多执行案件中,往往因为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从而导致终结本次执行的结果。实务中,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方式,以扩大可供执行财产的范围。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哪些主体又可以被变更或追加为被执行人?下文我们从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以及被执行人为法人这两个方面进行讨论:一、被执行人为自然人1、配偶(1)现任配偶 若执行依据确定
被执行人没有申报财产会被拘留。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一、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下来会抓人吗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下是否会抓人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立刻抓人,但法律中没有具
1、履行能力是指被执行人是否积极履行法院裁判文书、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而不是看现有履行能力与需要履行的标的之间所占比例大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旦厂测断爻登诧券超猾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被执行人是否有能
【法律意见】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处罚较为严重。除可以进行罚款、拘留外,如果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法院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法院可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没有其他情节,不涉及构成犯罪的问题,处罚相对较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
司法拘留是执行案件过程中,一项具有震慑性与权威性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但是不少当事人或者律师对于司法拘留不是特别了解,很多人认为法院一年只能对被执行人拘留两次。无锡民事律师提醒这种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怎样才会被司法拘留?只要被执行人具有如下情形的,法院都能对其采取拘留措施:(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2)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3)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诉讼、仲裁、调解等
如果是房屋拍卖价值过分高于被执行债权的价值,法院通过拍卖房子取得执行债权,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如果现在已经拍卖结束了,可以在结束后,随时向法院提出返还剩余财产的权利。
司法拘留是执行案件过程中,一项具有震慑性与权威性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但是不少当事人或者律师对于司法拘留不是特别了解,很多人认为法院一年只能对被执行人拘留两次。无锡民事律师提醒这种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怎样才会被司法拘留?只要被执行人具有如下情形的,法院都能对其采取拘留措施:(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2)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3)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诉讼、仲裁、调解等
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主体中的核心人物,整个案件都是围绕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的,因此,其地位尤为复杂、重要。从单位犯罪的法律后果来看,能够充当单位犯罪案件被告人的,无非包括犯罪单位本身和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的恐怕就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尺度问题。一旦认定失准,将会造成被告人的错列或遗漏,从而可能步入罪及无故或放纵罪犯之端,所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同时,还赋予其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辩护的权利。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的人主要包括: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法律依据】《刑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财
1、只要符合迁移条件,即使本人不去,也能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 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
退休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
取得房产证后不满三年能过户,只要没有以下这些法定不可转让的情形:(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睦湃研究最高院: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得直接执行被执行人所100%持股公司的对外到期债权裁判要旨1、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的股权,但在股权执行中,应当严格区分被执行人作为股东的股权财产和其持股公司的公司财产,不得将二者混同而直接执行其持股公司的财产;2、执行程序中可执行的到期债权范围仅限于被执行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且执行法院直接执行到期债权应采审慎态度,如该他人对到期债
警察可能查到删除的聊天记录,也有可能查不到,有以下方法可以获取删除的记录:从对方手机上获取你们之间的聊天记录,因为每个公民都有配合警察办案的义务,如果手机上的记录删了,警察可以尝试从和你聊天的人的手机上获取你们的记录,警察获取嫌疑人手机后,可以尝试使用数据恢复软件来恢复手机上删除的记录;一般删除的数据都是有恢复的概率的,因为删除的数据还会在我们手机里面的,只是我们肉眼看不到了,其实是还存在手机里面
01 执行问答 按照一般观点:“追加以一次为限”的要求虽未在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但在执行实践中已是通说。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只能依据简单、清晰而易于判断的标志,不能过于参与实体审查,且适用法律追加被执行人应以一次为限。 被追加的被执行人并非生效裁判等执行依据所确定的责任主体,而是单纯因执行力的法定扩张而被纳入执行范围。如再以被追加的主体为出发点,适用相关解释再次追加关联方,实质上是将前
目前我国没有关于可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变更、追加规定》中,也没有规定可当然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基于“追加法定主义原则”,毫无疑问,不可在执行程序中当然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首先,配偶名下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因欠缺执行依据,对于配偶名下的婚前财产,一律不予执行。其次,对于配偶名下的婚后所得财产,基于“婚
具体案由?受害人是伤残还是死亡?如果是伤残具体几级
1.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定原则 执行程序中追加新的主体为被执行人要严格遵循法定原则。依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才能成为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追加其他第三方主体为被执行人属于突破相对性,让债权债务之外的第三方承担责任是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力的扩张。因此需要严格遵守法定主义原则,即追加被执行人必须有法律、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