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楼道的清洁规程
(八)
一、目的:保证小区楼道洁净。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管辖小区楼道的清洁作业
三、职责:责任保洁员应按清洁频率定期做好楼道的清洁工作。
四、相关文件:
五、操作规程:1.工作内容:楼道梯级、扶手、防盗门、信报箱、配电箱、消防栓、消防管道,楼道门窗、楼道开关及灯具清洁。
2. 作业程序
1)备扫把、垃圾铲、胶袋、胶桶、拖把各一只,从顶层至底层自上而下清扫楼道梯级,将果皮、烟头、纸屑收集于胶袋中,然后倒入垃圾桶;
用胶桶装清水,冼净2个拖把,拧干拖把上的水,用拖把从顶层往下逐级拖抹梯级,拖抹时清洁拖把1次。
2)备抹布2块,胶桶(装水),自上而下擦抹楼梯扶手及栏杆,擦抹时,清洗抹布数次。
3.)清洁消防栓、管;
备扫把一把,胶桶(装水),抹布二块(干、湿各一块)。
先用扫把打扫消防管上的灰尘和蜘蛛网,再用干抹步擦抹玻璃一次,按上述程序逐个清洁。
4)清洁墙面、宣传板、开关;
备干净的长柄胶扫把、胶桶(装水)、抹步和刮刀。
先用扫把打扫墙上的蜘蛛网,再撕下墙上贴的广告纸。
如有残纸时,用湿布抹湿残纸,慢慢用刮刀刮去,撕下宣传板上过期的资料和通知,用湿布擦抹干净;
将抹布清洗干净,尽量拧干水分,擦抹各楼道灯、开关板。
5)信报箱、防盗门:用湿抹布从上往下抹一遍。
擦抹时,清洗抹布数次,然后用干抹布抹信报箱及防盗门。
6)用于抹布擦抹配电箱、电表箱上的灰尘和污迹。
7)清洁窗户玻璃:备玻璃刮、清水、清洁剂,按《玻璃门、窗、镜面的清洁》进行作业。
8)每天巡视检查楼道内外卫生1次,将广告纸、垃圾清扫干净。
9)3.工作标准
1)每星期清扫、擦抹2次。
梯级每星期用拖把打扫不少于2次,窗户每月清洁一次。
2)目视楼道:无烟头、果皮、纸屑、广告纸、蜘蛛网、积尘、污迹等。
4. 注意事项
1)擦抹配电箱时禁用湿毛巾,不得将配电箱门打开以防触电造成意外。
2)洗刷楼道时,防止水流下去。
六、相关记录:《保洁员保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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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封小区门的权利,但应具有正当理由。物业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安全的职能,在业主没有反对意见或者客观需要的情况下,物业可以封闭除小区主要进出通道外的出口。
物业小区的化粪池一般是归物业公司负责的,清理化粪池所用的人力、水、电均由物业公司承担,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中约定公共设施维修不属于物业的除外。
半夜狗叫扰民,可以报警求助。警方如无答复属于不作为,可以向更上一级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政务网站市长信箱或主管单位投诉栏投诉。如扰民情节明量轻微,主管部门有时候不做处理,但是答复是应该有的
投诉物业可以去业主大会反应,然后由业主大会作为代表与物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居委会组织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业主有权不交纳物业费,如: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物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等。但交纳物业费是法律规定的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从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
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是: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
续签物业合同需要提前15天通知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或者集体讨论的形式达成合意后续签合同。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
分户电表只要非人为损坏,应有供电部门负责免费更换。
占用消防通道可以向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联系车主,或者向消防局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举报,由相关执法人员联系车主,要求车主将车挪走,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外归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小区共有绿地的用途变更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
一、小区楼道漏水物业不管怎么办 小区楼道漏水物业不管办法是投诉或者起诉。房子漏水可以先找物业,如果房屋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保修期内,物业需要尽快联系开发商进行处理,如果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就需要自己负责,物业公司需要进行协助。如果物业不处理的,可以向居委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关于房屋漏水纠纷的最新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漏水纠纷的诉讼时
小区停车收费可以由物业来收,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来收。物业收取停车费用,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一般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物业同时可获取相关服务、维护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服务企业可根据车位权属所有人委托,提供停车保管服务的,可按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
国家对此并没有强制要求小区安装监控等摄像设备,只是由国家质监局和标准管理委员会在2023年5月20日联合发布《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此标准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至今适用。此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没有强制效力。并且安装监控不得侵犯业主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
总下水管线使用人为这个下水管的全体使用人,其管线堵塞是使用人使用不当造成的,因此,物业负责疏通,其费用应该由造成堵塞的使用人承担
基本案情某小区业委会任期届满后,因故未能成立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联名请求,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了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并及时主持召开了业主大会。经过小区业主投票,“双过半”(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选聘甲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公示期满后,甲公司与居委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入驻该
是的,在高层建筑中,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主要是作为应急电源或备用电源。其实主要是保证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1.1条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应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即要求必须要有备用发电机)。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3.1条规定,高层建筑中许多部位的负荷为一级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