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情况:滥用职权与受贿无关且都构成犯罪,二罪并罚;因受贿而滥用职权,一般以受贿论处,如果造成重大损失,也是二罪并罚。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唐某,男,汉族,1960年1月16日出生,云南省巧家县人,大学专科文化,原系巧家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现住巧家县。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经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6年5月26日被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6月8日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巧家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2017年6月6日本院决定,由巧
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是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前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而不应包含滥用职权行为所滋生的期待利益。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
到中纪委网站举报投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省部级干部属于中管干部,由中组部代表中央进行日常管理。由中纪委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所以省部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由中纪委与中组部负责。二、举报干部滥用职权书面格式怎么写情况反映反映人:男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反映人今反映(单位)的滥用职权一事。具体情况如下:反映人所属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此致人民检察院反映人:年月日三、应予立
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怎么区分在规范层面,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在上述定义中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反规定处理公务”; 一个是针对玩忽职守的“不认真履行职责”,两者在客观方面存在交叉重叠之处,都包含有作为的成分,并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也不再区分。然而,毕竟两者属于不同的
受贿后滥用职权应当数罪并罚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后构成犯罪的,并且受贿后有滥用职权行为的,并且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就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数罪并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
领导滥用职权该怎么投诉如果单位领导滥用职权,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且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拨打电话或者直接前往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涉嫌犯罪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或口头的投诉等。领导滥用职权该怎么投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
2014年7月29日,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4月3日,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提起公诉。2015年6月1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
近日,监察机构针对8月12日在天津港发生的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那么,您知道什么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吗?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请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事件报道】2015年8月27日,新*社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负有责任的11名官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包括7名厅官。
2017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陈树隆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8年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
2013年9月1日,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被中央免去其领导职务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3月19日,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蒋洁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2015年4月13日,湖北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2015年10月12日,湖北汉江中院公开宣判蒋洁敏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
据消息,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被控聚敛资金9.795亿余元一案。经调查得知,此人认为收现金太低端,却用独特的金融手段和产品来掩盖。贪婪极度膨胀,把贷款审批权作为谋取私利的筹码,勾搭不法商人,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贷款发放、审批中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2年1月,由中央纪委宣传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的反腐纪录片《零容忍》第四集播出,详细披露了孙德顺腐败案的细节。根据影片,他有一个
镇长滥用职权怎么举报首先要整理书面材料,尽最大可能收集滥用职权的证据,把收集的证据以及书面材料一起向派出所的主管分局、上级公安局的督察科、纪检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控告申诉科)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
父母有犯罪记录子女的事业单位政审要视情况而定,只要不是应聘敏感职位,一般影响不大。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法律意见】可以构成渎职罪,应当向监察委员会举报,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2014年12月22日,据新华网消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2016年5月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涉嫌受贿、非
2015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6月3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河南省
数罪并罚是对犯两个或者以上罪行的犯罪分子,分别进行定罪量刑,按照一定原则判决宣告后执行的刑罚制度。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行为则是渎职罪评价的范畴。《刑法》第399条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此处所谓前三款行为,即刑法第399条第1款规定的徇私枉法罪、第2款规定的枉法裁判罪和第3款规定的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交警滥用职权怎么举报交警滥用职权,违法办案,当事人可以立即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投诉,不用等到位事后再投诉。如果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交警部门赔偿。如果交警在办案过程中涉嫌犯罪,可以向检察院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
滥用职权与受贿罪数罪并罚案例 陈某系某乡镇领导,在办理瓜菜大棚补贴中,为一虚假项目签署“同意上报”的意见并加盖镇政府的公章,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瓜菜大棚继续申报,导致林某等人骗取国家补贴款197.04万元,涉嫌滥用职权罪。另外,陈某以为他人办理补贴为名,3人3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3500元,涉嫌受贿罪,被起诉到法院。 案情分析 律师在案件被提起公诉后,才被委托。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律师认为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