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具备原固定工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确认的对象必须是全民所有制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含“三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的固定职工,包括原是全民所有制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变动,经劳动部门批准转为合同制职工的人员(含我市开展劳动三项制度综合改革企业的原固定职工转为合同制职工的人员)。
二、设立依据
1.《关于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的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五条;
2.《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进行确认的通知全文、第一条、第五条、第二条;
3.《关于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全文;
4.《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第七条、第十一条;
5.《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第23号公告)第十六条;
6.《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八条;
7.《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问题的批复全文;
8.颁布《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区县级或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湛江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区级。
1.权责划分(市)
市局权限: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本事项的办理。
2.权责划分(区)
县(区)权限:负责辖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本事项的办理。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进行确认的通知
全文、第一条、第五条
《关于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的通知
第一条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第23号公告)
第十六条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修订)
第十八条
《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问题的批复
全文
颁布《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确认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包括原是全民所有制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变动,经劳动和人事部门批准转为合同制职工或聘用干部的人员;
2)确认的对象必须是全民所有制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含“三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的固定职工,包括原是全民所有制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变动,经劳动部门批准转为合同制职工的人员(含我市开展劳动三项制度综合改革企业的原固定职工转为合同制职工的人员)。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表
属于退休费统筹人员,须提供。
纸质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属于跨省转入的人员,提供。
纸质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纸质
《湛江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
无。
纸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确认表
申请人签名单位部门盖章。
纸质
《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确认表
申请人签名单位部门盖章。
纸质
参保人的身份和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提供原始材料,如参保人的个人人事、工资档案。
纸质
村(居)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提供原始材料。
纸质
个人工作档案
提供原始材料属于干部、原固定工或合同制职工,须提供。
纸质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中央企业统筹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证明材料)和广东省个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属于省属(或中央)企业的退休人员,须提供。
纸质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缴费凭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
属于省属(或中央)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人员的,须提供。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承诺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第八条,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科前台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原固定工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原固定工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原固定工视同缴费年限确认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原固定工视同缴费年限确认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科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原固定工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窗口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
湛江市社保局
赤坎区湾南路31号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雷州市社保局
雷州市西湖大道170号
吴川市社保局
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人社局大楼
廉江市社保局
廉江大道中208号
徐闻县社保局
徐城镇徐海路137号
遂溪县社保局
遂城镇文东路122号
麻章区社保局
麻章区育才南路13号
坡头区社保局
南调路60号人社局大楼3楼
赤坎区社保局
赤坎区百姓路一号
霞山区社保局
岭南路3号A幢2楼
开发区社保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3楼
开发区:3622001东海岛:2968238、296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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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年限是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费的第一个月起计算的;如果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暂停缴费的,缴费年限中止计算;之后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则缴费年限继续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
可以申请社保视同缴费年限是哪些人视同缴费年限不是申请的,申请是申请不来的。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计划经济时代,建立社保制度之前,劳动局按计划指标招工的正式工人,是以本人人事档案中计划招工登记表,入厂登记表的记载日期为依据的,没有这些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社保缴费年限的规定:(一)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
没有。 全民合同制职工(指80年代时按计划招收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无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作为计算中人(199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金待遇的一项重要指标,必须通过对本人档案的工作年限、时间予以认定,对于不同性质的单位其视同缴费的时间也不一样。合同制工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一说,只有原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工人在转为合同制工人时,有视同缴费年限一说,指的是改制前,参加工作到改制时这段时间视同已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包括工龄的,最终在计算退休金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教师是属于事业编制,所以都会按照事业编制的计算方式来给予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社保缴费年限是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费的第一个月起计算的;如果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暂停缴费的,缴费年限中止计算;之后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则缴费年限继续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
法律分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1986年7月国家颁发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前就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缴纳社保前的实际工作年限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分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1986年7月国家颁发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前就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缴纳社保前的实际工作年限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社保缴费年限是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费的第一个月起计算的;如果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暂停缴费的,缴费年限中止计算;之后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则缴费年限继续累计计算。
法律分析:社保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条件有缴费年限不能够差的太多,如果到了退休的年纪但社保没有累计缴纳满15年,可以选择延长缴费或者转成新农合社保,而第三种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一次性补缴不够的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加上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一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二是指经认定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基本医疗保险是对个人医疗健康的基本保障,是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的险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36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20〕219号您提出的关于在退休审批过程中对有“除名”和“自动离职”两类情形职工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改革,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建立了个人缴费制度。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
您提出的关于在退休审批过程中对有“除名”和“自动离职”两类情形职工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改革,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建立了个人缴费制度。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
在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期间的,服刑之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在服刑期间应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服刑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不予承认。服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服刑期间不办理退休手续,待其刑满后再办理。服刑前的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对缴费不满15
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8556065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台州市行政大楼五楼西设立依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1999.4.12)第二条第一款。材料明细①职工退休(退职)核准表;②职工本人档案;③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其能够作为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始材料及其它材料
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关于确定职工缴费年限的规定(大劳险字[1993]227号),按大连市政府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其参加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更多的关于查询、领取、参保、缴费、转移、变更等信息,请查询【】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一、未参保的原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是否视同缴费年限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职工,因企业改制、破产、倒闭而失业且未参保人员,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前要求参保,且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不满5年的,可顺延缴费。二、个人参保不算“工龄”吗工龄”其实指的就是企业职工养老
视同缴费年限期间个人需缴纳社保费用吗视同缴费年限期间个人不需缴纳社保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1、连续工龄是指干部、工人和职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2、凡属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畴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和全民固定工身份的人员,在其所属机关社保机构规定的参保时间后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其参保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其余身份人员原则上按实际缴费年限确定其连续工龄,不视同缴费年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户籍,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