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人的生命财产权是不容侵犯的。人身损害也就是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了伤害,此时实施侵权行为的一方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照规定给予受害方相应的赔偿。
大家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吗?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与规定,仅供参考。
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表一:1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项目
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医疗费
(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误工费
(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护理费
(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
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护理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计算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交通费
(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宿费
(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宿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
在工伤事故中,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
(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缺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营养费
(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营养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残疾赔偿金
(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
(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后事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
(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计算公式:
其计算公式为: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死亡赔偿金
(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赔偿年限
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最少5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
(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表二:2017年度全国各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表
注: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5139
省份、地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安徽
29156
11720
19606
10287
江苏
40152
17606
26433
14428
浙江
47237
22866
30068
17359
河南
27232
11696
18087
8586
河北
28249
11919
19106
9798
上海
57692
25520
39857
17071
江西
28673
12138
17696
9128
湖南
31284
11930
21420
10630
甘肃
25693.5
7456.9
19539.2
7487
天津
34074
26129
广东
37684.3
14512.5
湖北
29386
12725
内蒙古
32975
11609
22744
11463
福建
36014
14999
25006
12911
四川
28335
11203
20660
11092
重庆
29610
11549
21031
9954
北京
57275
22310
38256
17329
山西
27352
10082
16993
8029
山东
34012
13954
21495
9519
陕西
28440
9396
19369
8586
吉林
25520
12285
辽宁
32876
12881
贵州
26742.62
8090.28
19201.68
75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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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人的生命财产权是不容侵犯的。人身损害也就是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了伤害,此时实施侵权行为的一方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照规定给予受害方相应的赔偿。大家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吗?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与规定,仅供参考。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1、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发布的《2013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86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12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元。 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法定的赔偿项目共有16项:(1)医疗费、(2)护理费
2015年山东省青岛市人身损害赔偿(含交通事故)标准及计算公式 各项经济数据 一、青岛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453元、月平均工资4038元、误工费为每天132.75元。 二、青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94元,青岛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016元。 三、青岛农民人均纯收入17461元,青岛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808元。 四、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
赔偿的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一、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56.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06.7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847.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4146.2/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39132元/年 四、各行业年人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25733元/年
湖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湖北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0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6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22885元(地方暂无数据,此数据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4473元(地方暂无数据,此数据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
一、医疗费用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103元×6个月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103元×10个月(单位支付)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六、住院护理费:7103元×80%×住院月数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九、交通费
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是什么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一)交通事故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
一、医疗费用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401元×6个月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401元×10个月(单位支付)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六、住院护理费:7401元×80%×住院月数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九、交通费
一、医疗费用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401元×4个月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401元×5个月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六、住院护理费:7401元×80%×住院月数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九、交通费(凭发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是被征收人不清楚自己应当获得那些补偿,就是政府部门尤其是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应该给予被征收人那些补偿,以至于遗漏部分补偿项目,给被征收人造成重大损失,也给征收部门的征收工作造成巨大障碍,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总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 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如下: 1、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能够获得货币补偿的金额。 房屋征收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医疗费(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误工费根据受害
2023年陕西省人身损害(含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2023年1月28日后最新计算依据)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相关数据(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用)(一)2023年1月28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42431元 ;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24766元 ;
2012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的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2年度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有关数据标准通知如下:该标准适用于除青岛市以外的所有地市。 一、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元。 二、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4561元。 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432元。 四、2011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
2023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含最新残疾赔偿金计算依据) (2023年1月28日版)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相关数据(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用)(一)2023年1月28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42431元 ;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24766元 ;2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就残疾复制器具的赔偿标准及有关问题如
2013年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辽宁弘权律师事务所陈业伟(仅供参考)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39.00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990.00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417.00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37.00 5、丧葬费:27410.00 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820.00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12006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