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侵权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及计算方法附详细表格及具体法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备注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其他指后续治疗、整容、康复费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在工伤事故中,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营养费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
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60周岁—75周岁之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入到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中?
)不满18周岁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1、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2、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18周岁—60周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60周岁—75周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75周岁以上
有其他扶养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在工伤事故中,按照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0周岁—75周岁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官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附件:
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护理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工伤保险条例》
第21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4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4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
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四、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9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0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五、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宿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10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六、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3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3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七、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营养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3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八、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4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5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5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5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6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6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十、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1款: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7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十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2款: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8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9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十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3款: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十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11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以上就是“最新侵权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及计算方法附详细表格及具体法条”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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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侵权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及计算方法 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其他指后续治疗、整容、康复费) 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
1、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名誉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一)精神损害赔偿:1、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2、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
最新!2021-2022湖南省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元)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796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49743行业标准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标准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标准4职工年平均工资4642382356国有各行业的平均收入农、林、牧、渔业3760454879 采矿业478336191
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适用时间: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李*军律师提供) 序号项目标准(元/年)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4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08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24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878 3职工月平均工资3135 4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误工费根据受害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可按下列方式计算:误工费=年工资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日历天数)。误工时间应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有关司法鉴定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一般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69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65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045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75 3职工月平均工资3904 4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27071 采矿业45210 制造业42636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4325 建筑业45032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55447 信息
饶金祥律师整理: 1.医疗费:. 元(按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实际发生数额)2.误工费: 元(能举证的按实际工资,否则按福建行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 元(目前法院较多支持100元/天)4、营养费: 元(有医嘱,按医疗费10%或由法院综合案情后酌定)5、交通费: 元(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但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因此,掌握最新的赔偿标准十分必要。我们团队整理了2022版最新的工伤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方法,供实务中参考。 工伤赔偿项目 ●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86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元。 残疾赔偿金数额: 一级伤残565280212400 二级伤残508752191160 三级伤残452224169920 四级伤残395696148680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根据2021年度统计数据制定)序号项目标准(元)备注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30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提供的2021年度统计数据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5553职工月平均工资7614自治区统计局提供4分 行 业 城 镇 单 位 在 岗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农、林、牧、渔业75181采矿业76004制造业77684电力、热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
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依法应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1.医疗费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治疗工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
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