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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厦门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清单(标准)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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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厦门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清单(标准)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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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金祥律师整理:

1.医疗费:. 元(按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实际发生数额)

2.误工费: 元(能举证的按实际工资,否则按福建行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元(目前法院较多支持100元/天)

4、营养费: 元(有医嘱,按医疗费10%或由法院综合案情后酌定)

5、交通费: 元(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或者由法院酌定。

6、住宿费: 元/人/天(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护理费: 元/天。(按护理人工资,需证明;或者按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也或者由法院判定。

8、出院后护理费: 元(有医嘱或进行司法鉴定)

9、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 元×20年× %= 元。

(城镇农村) 元×20年× %= 元。

(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去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照五年计算;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比率分别为100%-10%;多个伤残的,除最高指数按前述比率,其余的均按伤残等级对应的指数乘以0.1)

10、定残后护理费: 元(司法鉴定)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元(普通适用器具)

12、精神抚慰金: 元(伤残一般一个级别5000-8000的标准计算,综合考虑伤残等级、受伤部位及受害者过错责任等。

13、鉴定费: 元(根据鉴定项目调整)

14、后续治疗费: 元(司法鉴定)

15、抚养费: 元

(1)不满18周岁:城镇或者农村人均年消费×(18-实际年龄) ×系数÷抚养人数

(2)18周岁到60周岁无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城镇或者农村人均年消费×20年×系数÷抚养人数

(3)60周岁到75周岁:城镇或者农村人均年消费×(20周岁-实际年龄)×系数÷抚养人数

(4)75周岁以上:城镇或者农村人均年消费×5年×系数÷抚养人数

(按法院所在地城镇人均年消费或农村人均年消费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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