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因为其价格大幅度低于普通商品房而备受购房者青睐,然而还建房买卖风险却也大大高于普通商品房。还建房买卖纠纷中还建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往往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争议的焦点。
那么,还建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对于还建房买卖合同的效力,理论和实践判例中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在此仅根据检索的部分武汉市案例汇总整理出以下裁判观点:
一、集体土地性质的还建房买卖合同一般无效
法院认定集体土地性质的还建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为:由于案涉房产系村拆迁还建房,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买受人也不是该村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案例索引: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鄂洪山民商初字第00539号
二、国有土地性质的还建房买卖合同一般有效
法院认定还建房买卖合同有效的主要事由:
1.签订还建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2.涉案房屋初始登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即使原签订买卖合同时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在现为国有土地性质的情形下,按照法律规定,原房屋仍可进行买卖交易;
3.还建房虽为共同共有,综合考虑家庭成员关系、被拆迁老房的权属、还建涉案房屋的标准以及涉案房屋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使用居住情况,认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得到全体家庭成员认可的家事代理行为。
4.未提供证据证明还建房屋买卖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及其他证据,主张房屋买卖存在恶意串通无效的观点不予支持。
案例索引: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鄂01民终7324号、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鄂武昌民初字第04230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鄂武汉中民终字第00621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鄂01民终239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鄂01民终3563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鄂武汉中民终字第01176号
三、武汉市法院关于还建房买卖合同效力意见
还建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是否和商品房、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一样,有何区别?(汉南)
答复意见:要看土地的性质,卖给本村村民有效,否则无效。
答复意见来源:《全市(武汉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暨培训会疑难问题解答(初稿)》
还建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对方手上的房子所属土地性质是什么,如果对方是农村户口、拆迁还建的土地性质是宅基地性质,建议您不要购买。但如果对方是类似单位房还建,以后可能获得房产证,则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子,只是需要等待的时间较长,那么还是可以考虑一下,具体土地性质为何,律师可以到房管部门为您查询。或者如果您确实想购买,我可以为您起草一个协议,明确约定相关权利义务,以及日后违约赔偿等等。如果您方便的话,直接打电
还建房买卖合同有效吗还建房买卖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不过至于还建房能否过户,要看是否符合还建房买卖的条件。《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还建房买卖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不过至于还建房能否过户,要看是否符合还建房买卖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法律分析: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 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 4、契税 5. 维修基金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
法律分析: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 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 4、契税 5. 维修基金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将其申请获批的南宁市路号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含附属物,按甲方预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具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__
一、还建房是怎么来的?为统一规划市政建设,需要对城市郊区农民原建住房进行拆迁,为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政府有计划地统一建房分配给被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这种住房称为还建房或统建房、统建楼。二、还建房的分类还建房分为两种:一类主要针对城中村改造征收拆迁后采取产权调换方式,选择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调换,该类房屋俗称“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在农村集体土地自建的还建房都是小产权房,购买这样的房屋本身就
还建房买卖有哪些手续和注意事项 1、签订买卖合同 2、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3、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因不能证明卖房对买卖房屋具有所有权,所以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 2、有的拆迁还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而有的属于商品房,这点当事人要弄清楚,如果还建房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一般为5年
原则上,未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 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民主议定原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农
一,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3,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土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_________________一、产权约
房屋的类型有很多种,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还有一种新的类型:还建房。如果还建房有产权证的,是可以进行买卖的。那么,还建房买卖有哪些手续和注意事项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还建房买卖有哪些手续及注意事项是什么还建房买卖手续:1、签订买卖合同2、去公证处办理公证3、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因不能证明卖房对买卖房屋具有所有权,所以公证处不
原则上,未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民主议定原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农村土
出租人依照《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负有保证租赁物处于适租状态的义务维持房屋状态符合标准。具体到实践中,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房屋具备正常的建筑物建设构造与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若房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标准,出租人在此情形下租赁房屋则会对承租人乃至公共利益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并会由此产生一系列“危房”租赁合同纠纷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第30批指导性案例第170号“饶国礼诉某物资供应站
一、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主要情况目前此类纠纷主要有以下情况:从诉讼双方和案由来看,主要为房屋出卖人诉买受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是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出卖给同村村民的情况;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有的甚至在10年以上;从合同履行来看,大多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入住并给付了虏款,但多未办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应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劳动保险金。单位违规辞退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挂靠开发合同效力问题———以联合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为视角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一、问题的提出原告重庆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甲公
你好,下面就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效力是的问题回答如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和目的上是非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隐匿行为。在实施这种行为中,当事人故意表示出来的形式或故意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其要达到的目的,也不是其真实意思,而只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和行为掩盖和达到其非法目的。比如,通过合法的买卖行为达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以合作的形式变相移转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服装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二条合同金额货物总值: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付款方式样品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计万元作为定金;乙方出货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