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年龄有法律规定,再结合职工档案,就可以确定退休年龄。(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关于确认退休年龄的争议应如何处理?这类争议的标的往往是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还是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号)和《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7号)的规定进行仲裁.其规定是: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退休,按月向退休人员发放退休工资及养老金。那么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单位职工,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单位缴费满15年的,由单位经办人带退休人员本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烟台市企业职工退
一、超过退休年龄拖欠工资如何处理劳动者退休后继续参加工作,按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拖欠报酬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报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社保重复缴费不退全款,只退一部分。对于重复缴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职工协商,保留其中一份,另一份的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单位统筹缴纳的一部分则不予退还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就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不再是企业职工。 可以暂时不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只能从办理退休批准之日起发给退休费,以前的是不给补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7条的相关规定: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
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刑的,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则退休金会被取消;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在缓刑期间的,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
化工行业属于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从事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从事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从事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
据相关报告建议,从2020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20年同时达到65岁。在具体建议中,报告提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第一步2020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第二步
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刑的,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1.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的确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在现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是否属于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人事部门认定为干部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未认定为干部的,按工人对待,其退休年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发生工伤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在该答复中,最高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环卫工人大部分是普通职工,小部分是特殊工种,法定退休年龄是: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和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4、《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
宅基地边界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如何处理?(1)继续缴费,符合条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的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企业和本人申请,可继续延长缴费时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个体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可继续延长缴费时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
一、商誉的确认 视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即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购买日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影响又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购买方在其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存在合并差额的情况下。企业首先应对企业合并成本及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在取得的各项资产和
法律分析:国家公职人员被判刑后养老保险如何规定一、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三、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
法律分析副处级女性的退休年龄为达到50周岁。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
设备处置损失可在税前扣除企业该项毁损设备的处置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应追补至设备实际处置年度,即2008年度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首次提出了“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的概念,实际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法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有关资产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但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计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否受理一般不受理,可在取得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函后,到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案例刘某,男,1949年3月21日出生,2000年5月被某事业单位聘任为临时工作人员,担任门卫工作,当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各类社会保险。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刘某曾向单位提出过参加社会保险,但单位答复因其本人年龄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