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合同未规定工程量超15%

问题描述

合同未规定工程量超15%
1个回答

工程量变化时,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给予明确约定,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就按如下原则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这里说的调价,是以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基础不是以投标价的综合单价的,只有工程量超过±15%,且投标综合单价超过控制价的±15%,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就作废了,全部以控制价单价为基础调整。

以上就是合同未规定工程量超15%的具体规定。

相关问题

大家都在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