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补偿决定与征收公告都包括哪些内容
(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及被征收房屋具体位置;
(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3)补偿决定的内容,具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4)补偿决定的依据、理由;
(5)告知被征收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
(6)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名称、作出补偿决定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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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提示: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2.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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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强制保险包括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1、交强险是需要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造成他人受伤或者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亡的,只要在责任限额内就会履行相对应的承诺,给予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2、交强险具有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同时这也体现在了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是不可以进行拒绝承保的,更不可以随便解除合同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提示: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2.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
一般是九种情况属于高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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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性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 ①门诊病历; ②住院志; ③体温单; ④医嘱单; ⑤化验单(检验报告); 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⑨病理资料; ⑩护理记录。 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主观性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规定: ①死亡病例讨论
有关民法典休假的规定如下: 1、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2、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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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范**房屋行政征收补偿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3月11日召开听证会,对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吉市船政房征补(2014)036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陈**、梁开春,被执行人范**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周**到庭参加听证。本案现已审
【法院观点】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未充分考虑其明显迟延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导致上诉人受到的相关经济损失,明显不当,严重地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其次,被征收房屋所有者要回房屋产权的,建设单位应按原有建筑面积补回质量相当的房屋。本案中,涉案被征收房屋的征收部门单方面决定以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上诉人补偿,剥夺了上诉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给予补偿的权利,亦属不当。综上,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何时强制执行六个月。理由如下: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天。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六个月。理由如下: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天。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综上所述,如果被征收人在6个月内
【裁判要旨】尽管送达程序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第一款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因征收补偿决定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根据行政行为应当送达相对人的一般行政程序法原理,征收补偿决定送达程序应当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既然送达程序是征收补偿决定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程序,那么未经送达,征收补偿决定就不对被征收人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该征收补偿决定对刘小花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即不对其权
一、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何时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拆迁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什么时候强制执行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
行政起诉状原告:_________________解**,男,汉族,19*7年*月27日生,住河北省**市**县**街27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地址:_________________河北省**市**县**路19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刘**职务:_________________县长诉
政府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需要履行哪些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由此可以知道,如果被征收人在期限内不签协议,想要做钉子户,那么政府就有权作出征收补偿
导读:征收过程中,政府针对被征收人作出的补偿决定常因补偿标准、金额、项目、方式等问题成为双方产生争议的焦点。那么,被征收人该如何依法审查一份补偿决定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律师团队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具体案例,为您阐述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会对补偿决定的合法性产生怎样的重要影响。【以案说法:评估报告送达有要求】曾女士家住湖北省某市,因旧城改造项目需要其房屋面临被征收。但因补偿标准过低,曾
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关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一些地方因强制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称征收补偿决定)以及新旧规定衔接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为此,国务院下大力气进行专项整治,最高院也下发紧急通知并开展专项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