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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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6月13日经北京xx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签署《房屋买卖业务签订文件合同合订本》,约定将诉争房屋以370万元进行买卖。
诉争房屋的房款均已支付完毕,由于诉争房屋存在屋顶渗水发霉、管道与墙体接触部分墙体开裂、墙体沿管道走向开裂、管道及阀门老化等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原告居住安全,至今尚未办理物业交割。
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被告未告知房屋的瑕疵问题,未尽告知义务。原告通过居间方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问题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就位于北京市xx区xx号房屋(以下称诉争房屋)漏水、墙体开裂、暖气管道问题等瑕疵赔偿原告共计100000元,上述赔偿由物业交割保证金抵扣。
被告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存在隐瞒的情况,诉争房屋系老房子,看房时房屋没有漏水,房顶发霉情况已告知,管道与墙体开裂在看房时并不存在,且原告知晓房屋老化。
房屋建成后被告一直在诉争房屋内居住,从未出现过漏水渗水问题,也未因此进行过修理。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6月13日,原告(买受人)与被告(出卖人)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诉争房屋出售给原告,总价款370万元,2020年9月30日之前被告将诉争房屋交付给原告,双方均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双方应当在交房当日自行办理物业交割手续,并一致同意原告从成交总价款中留存10万元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该保证金可以抵扣物业交割日前被告所需负担的欠费及被告未保持该房屋良好状况等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具体抵扣金额以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原告应于过户前3个工作日以理房通支付的方式支付被告。
经询,双方均认可被告已经实际收到房款360万元,原告已将10万元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至理房通账户。原告称2020年7月9日诉争房屋不动产变更至原告名下,2020年8月30日被告将诉争房屋钥匙交给原告,2020年8月31日诉争房屋完全交付给原告。
原告表示看房时有看到屋顶的黑迹,屋内未漏水,墙体开裂未注意,有看到屋内的管道但不知道系公用供暖管道,2020年9月23日开始其对诉争房屋进行装修,包括对墙面进行粉刷等,其接收房屋后诉争房屋内并未出现过滴水、漏水、渗水情况。
原告提交照片打印件,证明诉争房屋内存在无法进行装修改动的公用管道。被告认可真实性,但表示该管道为供暖管道,并无人告知系原告所称的公用管道。
被告提交视频光盘,证明中介公司发布诉争房屋房源信息时上传的VR视频中都能看到屋顶的霉点和屋内的管道。原告认可真实性。
原告提交录音光盘及书面整理资料,证明被告未告知房屋内存在公用管道。被告认为书面整理资料与实际谈话内容出入大,原告与他人谈话录音不认可,均不认可证明目的。
【法院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原告与被告之间就诉争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称其买房之前看房时及接收房屋后屋内并未存在过漏水、渗水等问题。
原告提交的照片显示管道附近的墙皮有些脱落,但诉争房屋系旧房,原告购房之前看房时应知晓诉争房屋的状况并应看到墙皮的情况。
若原告认为墙皮开裂的严重程度已经影响到原告对房屋的实际使用,应在收房时提出异议,并由双方共同确认开裂的范围和修复方案之后再进行装修。
且原告无证据证明其所称的墙皮开裂系因被告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未妥善保管房屋造成的,故原告据此要求赔偿没有依据。
原告表示看房时有看到屋中的暖气管道,但认为其没有能力和义务去识别该管道为公用供暖管道,但诉争房屋的供暖方式是楼房建设时由专业人士同一规划设计的,供暖方式为集中供暖,以集中热源所产生的热水作为热媒,通过管道向用户供暖。
诉争房屋内的供暖管道是集中供暖时输送热水的一部分,与其他楼层的管道串联以实现供暖。因此,该管道的设计及性质亦非被告可控制和改变的,原告以被告未尽告知义务为由要求被告赔偿没有依据。
综上,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均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法:法院在庭审辩论结束后又接受原告补充的证据,并同意就其调整后的诉求进行审理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来源丨民事审判 【裁判要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诉辩对抗情况,对其所主张事由或请求适当调整并补充相应证据的情况并不鲜见。一般来讲,只要没有实质上超出之前诉请主张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适时安排对质答辩等审理活动,以便查明事实作出裁判。所以,即便之前已经进行过庭审辩论,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同
打架轻伤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法律上讲,你们已经对所买卖的房价等作了约定,并且你也交付定金,如你不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就是违约。但从现在房产大市场环境看,你可以向开发商提出你的要求协商下,既然同样的房子,现在就在卖这价格,开发商估计会同意降价的。否则你宁愿违约后再买也合算啊
一、买房人未按时付款怎么办 (一)出卖人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买受人逾期付款,买受人可以进行催告,如果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出卖人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
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起提示付款该如何裁判?一、案例简介 2018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一份,约定B公司向A公司购买电石,并于2018年2月22日背书给A公司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为5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7月17日,出票人为C公司,承兑人为D财务公司,A公司为上述汇票的合法持有人。约定付款时间到期后,票据状态显示“提示付款待签收”,A公司与B公司协商支付汇票
如果有案底,档案里会 有记录,用人单位能够查到 完整描述下情况,目前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准确法律意见!谢谢谢谢!!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抵押人起诉请 求确认抵押权消灭,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 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目前,对该条规定的理解存在较大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其法律后果是抵 押权的消灭;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其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
1、对于受贿犯罪案件,如果家属想代为退赃的,可以直接向侦查机关--检察院进行退赃,也可以在到了审理阶段后,向法院进行退赃。不过,如有可能,建议尽量在侦查阶段退赃,这样,如果犯罪情节本身较轻的,还可以尽早为当事人取保候审创造条件,争取由侦查机关予以取保候审。 2、对于退赃的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只要在法院判决之前退赃的,都可以由法院予以从轻处罚,但是如果越早退赃的,原则上来讲对当事人越有利。根据《刑
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车子停在小区被别人刮了,可以查看监控录像,找到肇事人;如果找不到就按照保险公司的保险来赔,前提是投保了划痕险;同时可以把车停在别的地方固定的车库车位;具体按照相关的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
你可以详细查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签无固定合同
你好,如果对于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法院没有及时查清或者没有采纳这部分证据,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您可以提起上诉,不过您的这种情形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我记得是当时五月份,派出所就电话通知让你去,一直到现在七月份了,又让你去。这事谁都不愿意去,但是,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不去,轻者说你态度不好,重者说你防碍公务。去了有可能对你作出治安处罚,罚款,行政拘留。运气好,也可能给你作个询问笔录,对你进行批评教育一番了事。
照建质号文件的规定、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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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你已经超过两年,同时也没有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你的赔偿款就成为自然债务,法院不会再帮你进行追讨,由你自己自行追讨。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述2017年9月,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一手房的预售合同,约定在2019年12月交楼。但在交楼验收之际,业主发现:1、开发商交付房屋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位置不一致:业主购买的电梯的右手边的商品房,现交付的房屋在电梯的左前方,与合同约定位置不符;2、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开发商通过样板房、宣传册等宣传商品房等小房房有大飘窗,厨房开门位置面对前阳台,但最终交楼时候却与宣传不一
你好,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
物业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违法吗。物业管理公司向法院提起相关民事诉讼,是其行使自身权利的行为。但物业公司在公开民事起诉状时,应对业主的具体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有效地遮蔽处理,确保这些私密信息不被他人知悉。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是不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