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工作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特殊行业单位不能完全按照此制度执行的,可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另行制定相关制度。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每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市府办公室另行通知执行。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并采用指纹机进行打卡。正常情况下,加班考勤也以打卡记录为准。
第五条领导干部要带头打卡,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
第六条各单位要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工作人员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
导审核后报本单位人事部门统计,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张榜公布。
第七条工作人员每天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工作办事。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的,每次记旷工半天。因公出差、开会、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单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负责人或本人上一级领导报告,并报经主管领导在事前办理或事后补办签卡批准手续。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5至30分钟内报到打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工作人员有事要请假。无故不打卡、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工作办事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一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每次记旷工半天。
第十二条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廉政、务实、创新”的机关良好形象,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除认真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外,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一、作息制度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省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2、上班时间不准闲扯聊天,不准擅离办公室和中途外出办私事。3、不准上班干与本职无关的事。
律师不关心这些,当官的事。没有发言权。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时间由各科室负责,午休、夜间、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11:50至13:00、17:00至次日早上9:00,节假日为早晨9:00至次日早上9:00,交接-班在值班室内进行面对面交接。2、执行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断岗或代岗;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3、执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受理来电,须详细登记来电内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改革2015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以下内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2015年11月6日印发,高检会[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都开始缴费,并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形成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制度平台,可相互衔接,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改革事业单位引发的攀比。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7-07-13 颁布日期:2007-07-13 文号:国人部发[2007]10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一项改革从文件出台、下发到启动实施需要有一定的准备时间,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制定贯彻国发2号文件的实施办法。”李-忠表示,今年1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随后又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我们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把实施方案报我部和财政部备案后,启动实施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闽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闽政〔2015〕48号,以下简称“我省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参保问题(一)自2014年10月1日起,已划分为生产经营性事
根据国务院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
稽查部工作职责一、学习、宣传、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接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咨询和查询,热情为参保单位服务。二、对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稽查,对查出的欠费进行追缴。三、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进行追缴。四、对事业转企业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彻底清查,提出划转意见。五、扩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六、对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进行登记。七、整理、保管各
个人按工资基数8%缴费根据《意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在改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比例为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政策前言: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制度实行近60年,对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一是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二是由于制度模式不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制约了人力资源在机关
你好,具体可以询问社保部门、人社局
河北中人养老金一般在7月底前补发,最迟是在9月底将增发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官员刑满释放后还会有养老金。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在刑满释放后如果可以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刑满释放后被企业录用或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养老金,又名退休金、退休费,是中国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养老金定义为: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
河北中人养老金一般在7月底前补发,最迟是在9月底将增发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1993年我国在部分国有企业里试行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实施社保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