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
(2015年11月6日印发,高检会[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
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及时规范处理本单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有效预防和纠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羁押”问题,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根据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精神,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的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
1.本通知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
二、告知情形及例外规定
2.办案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应当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五日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
办案机关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在解除刑事强制措施后五日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
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再另行告知。
3.办案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应当在作出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决定后十日以内,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十日以内,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人民法院作出有罪、无罪或者终止审理判决、裁定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五日以内,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有碍侦查的,办案机关不予告知:
(1)可能导致同案犯逃跑、自杀,毁灭、伪造证据的;
(2)可能导致同案犯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所在单位的其他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4)其他有碍侦查的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告知的,办案机关不予告知:
(1)办案机关无法确认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
(2)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阻碍的;
(3)其他无法告知的情形。
6.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办案机关不予告知。
7.不予告知的情形消失后,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情况告知其所在单位。
三、告知的程序规定
8.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提请批准逮捕并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的,由公安机关负责告知;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提请批准逮捕并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撤销案件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负责告知;
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告知;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或者作出生效刑事裁判的,由人民法院负责告知。
9.办案机关一般应当采取送达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告知。采取或者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办案机关应当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情况告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应当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情况告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的,应当将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送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不再另行送达告知书。
人民法院作出有罪、无罪或者终止审理判决、裁定的,应当将生效裁判文书送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不再另行送达告知书。
10.告知书一般应当由办案机关直接送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告知书应当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人签收,并在告知书回执上签名或者盖章。
收件人拒绝签收的,办案机关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告知书回执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告知书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直接送达告知书有困难的,可以邮寄告知或者传真告知的,通过传真告知的,应当随后及时将告知书原件送达。邮寄告知或者传真告知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签收后,应将告知书回执寄送办案机关。
11.办案机关应当将告知书回执归入工作卷,作为工作资料存档备查。
四、责任追究
12.办案机关负责人或者上级办案机关应当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履行告知责任,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告知,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羁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五、附则
1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收容教育或者行政拘留,参照本通知执行;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禁毒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并送达告知书。
1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施行,
单位故意多发工资再扣回的,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行为,而是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
你好,一、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监察局,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事
您好,新提拔干部在试用期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不能按期转正。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是由单位决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
不能,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非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 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0〕104号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
1、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2、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3、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
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2-01-01 颁布日期:1991-12-31 文号:国发[1991]7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其行政职务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均属于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保问题
案情回放:张某为一事业单位员工,2016年3月,张某因土地纠纷问题,与邻居李某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打架过程中张某用钳子将李某鼻部打伤,经法医鉴定李某为轻伤二级。2017年7月,张某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的刑事处罚。县监察委建议该事业单位主管机构,给予张某开除处分。法律咨询: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缓刑期间是否应当受到开除处分,能否改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律师说法: 依据《事业单位
您好!这个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缓刑后,是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只有缓刑执行完毕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职责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其行政职务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均属于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其行政职务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均属于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一、办事依据1、教育部《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教计字279号);2、《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3、《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关于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吸收录用为区、乡(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浙劳人函[1986]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对行使公权力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实施后,其醉驾被判拘役,无论是任免机关,还是监察机关,均应当作出开除处分。 对不行使公权力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比如公立学校的一般教师),可由行业主管部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5-12-01 颁布日期:1985-11-19 文号:财政部[85]财文字第6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