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们住进了楼房,对于小区共有设施的使用,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类似的问题。下水道堵塞导致房屋被淹,该谁负责,该找谁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业主对于共同使用的下水管道应负有共同管理、共同维护的义务。
如因所有业主共用的下水管道因排入异物而堵塞,进而造成某一业主因下水管道堵塞而财产受损,且无法确定造成下水管道堵塞的具体责任人,那么对于共同使用该下水管道的业主且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或有免责事由时,则需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多数因共用的下水管道堵塞而造成财产受损的业主,第一时间、第一反应便是将责任归咎于物业公司,拒交物业费用,与物业公司的关系进入焦灼状态。
其实,物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已尽到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定期检查及防止损失扩大的协助义务时,物业公司并不承担责任。
若受损业主直接将责任归咎于物业公司,情绪化的对待处理类似问题,这并不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和问题的解决。所以,当业主遇到类似问题时,切勿盲目维权,应及时止损,找准责任人,理性维权,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们住进了楼房,对于小区共有设施的使用,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类似的问题。下水道堵塞导致房屋被淹,该谁负责,该找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业主对于共同
如全体或部分业主共用的下水管道因排入异物而堵塞,造成某一业主因下水管道堵塞而财产受损,当所有或部分业主都具有向下水管道排入异物堵塞管道造成财产损害结果的可能,且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时,应属共同危险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害。共同危险行为规则的价值,在于保护无过错的受害人,由可能引起危险的共同危险行为人共同担责,即在责任成立上采用因果关系推定,推定行为人的危险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各业主不能举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详细情况:2015年3月17日,刘某通过二手车市场向案外人购得小型轿车一辆次日,车辆办理了过户登记。2015年4月10日,刘某与某公司签订《代管协议书》,约定刘某将其所有的上述车辆委托某公司代为管理(出租),代管期限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止,管理服务费按每日出车的15%计算;如果车辆被骗,某公司将尽全力配合并协助刘某寻找车辆,车主为事情的最后承担者,车辆被骗一
属于小区公共排水管道的下水管堵塞导致房间被淹物业承担责任,其系公共设施,物业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疏通,必要时可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但是属于业主私人排水管道的下水管堵塞导致房间被淹自行承担责任。
一、下水管堵塞房屋被淹应该告谁1、下水管堵塞造成房屋被淹的,应该告谁,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1)如果物业公司未按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对下水道承担维修、管理等的义务,业主可以告物业公司;(2)如果物业承担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义务,对下水道堵塞不存在过错的,业主自己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一、被追尾了,对方全责,需要怎么处理 1、对于被追尾了对方全责的情形,其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协商的,如果自行协商不成的,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其相应的误工费,交通费,汽车维修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
在当代,公交车作为环保方便的出行方式,已经成为了外出的主要交通工具。若因为公交车司机急刹车等原因导致乘客受伤,乘客应该向谁索赔呢?应该怎么赔偿呢?根据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乘客乘坐公交车因急刹车受伤的,可以向公交车公司请求赔偿。不小心受伤后要及时报警,明确责任以便索赔。 因公交车急刹车受伤怎么赔偿? 违约赔偿 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有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合同法》规定,客运
身份信息被冒用,该如何维权? 生活中,难免出现身份证丢失的情形,如果身份证不幸遗失,应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挂失,并在报纸上登记遗失公告。如果再不幸,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相关,可从以下途径进行维权:途径一:书面要求公司登记机关(一般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些地方也可能将该项业务授权给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
【案情简介】2021年年中,李某对其房屋进行了改造,将原有的房屋全部予以拆除重新建造,开挖基坑深达4米。在改建房屋过程中,隔壁邻居王某家中出现墙面开裂、地面不均匀沉降等各种问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李某赔偿因建房造成房屋破坏产生的修复损失等费用。李某则认为,王某房屋出现问题系其年久失修所致。 【解读】建造房屋过程中,禁止进行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的活动。本案中,被告将其房屋拆除重建,在重建
1、需结合打架的原因分析,受伤员工可以要求另一方人身损害赔偿。2、如打架与工作内容相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否则,公司不承担责任,还可以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3、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意见】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别人是全价赔偿的,被损坏的东西可以给他,因为你的物品的全部损失或者全部价值已经得到赔偿。【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
你好,你这个情况建议先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维权的
关于“担保人的银行卡被冻结,该怎么处理?”的相关解答如下:1.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2.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3.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4.
现今,普通民众对于房屋租赁期间的维护、修缮义务主体普遍存在认识误区。实践中,承租人往往忽略了其作为实际使用人的妥善保管义务,由此也引发了诸多类似本案的纠纷。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就妥善保管义务的内容及其违反义务后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探讨。律师观点:根据《合同法》第222条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妥善保管义务:即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加以保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是指依照一般交易上的观念
具体来说:一、在吵架时,如果知晓,可能会有一定责任;二、对方在吵架时是否犯心脏病,如果在吵架当时没有犯病,而是在各自走后犯病,那么与当事人的关系就不是很大,如果对方要求赔偿,则需要举证证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门框与墙体之间缝隙的填嵌脱落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外卖平台、外包公司、骑手间的关系1.劳动关系外卖平台的用工形式的趋势是“去劳动关系化”,外卖平台不希望与骑手建立劳动关系:一是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调整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加班费、医疗期…一切都规定得明明白白,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执行。二是为了规避赔偿风险。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
您好,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如果没有过错,应该负全责。导致他人死亡的,作为肇事者应该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有抢救发生的医疗费,也应赔偿等。全责的情况全国各地标准不一样,数据大概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