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案例:
被申请人F市某医用不锈钢设备有限公司聘请申请人郭某作为国内业务部X市、Q市、Z市的区域经理,并由申请人担任该区域内产品的销售及售后的服务工作。
被申请人并未在X市设立任何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申请人系在其X市家中办公,所有办公设备及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的工资系由被申请人转账至申请人的银行卡上,提成的奖金由申请人到F市领取现金。
申请人郭某因与被申请人F市某医用不锈钢设备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被申请人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
处理结果
仲裁委员会认为被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决定将本案移交F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争议焦点
案涉双方劳动合同履行地点是X市还是F市?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案中关于能否认定X市为合同履行地,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本案中申请人实际是在其为与X市的家中办公,即可认定合同履行地为X市。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申请人在位于X市的家中办公,但该地点并非被申请人的任何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且该场所中的所有设备及费用均并非由被申请人承担,故该地点不应视为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即不能因此认定合同履行地为X市。
本案裁决时采纳了第二种意见。
一、,申请人的工资系由被申请人从F市转账,提成的奖金也由申请人至F市领取,即申请人的工资支付地为F市;
二、,虽申请人主张其在位于X市的家中办公,但该地点并非被申请人的任何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且该场所中的所有设备及费用均并非由被申请人承担,故该地点不应视为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
三、,申请人的岗位为“区域经理”,工作职责为负责包括X市、Q市、Z市在内区域内产品的销售及售后的服务工作,该工作职责与在X市家中办公并无实际联系。故X市不应视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地,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启示与思考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情形越来越多,出现了新型的SOHO(SmallOfficeHomeOffice,即“居家办公”)办公模式,甚至存在大量企业异地用工的情况。
因此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愈显重要。仲裁委员会确定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时不仅要看用人单位注册地,还要从劳动者办公地点、劳动者工资发放地、办公地点提供者、场所与岗位职责是否具有密切联系等角度综合考虑,由此作出的裁决才符合事实。
1、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2、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同时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月工资三倍是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指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的合同时所给予的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月工资三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生产经营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同一处吗并不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1、首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新民事诉讼法是第二十三条)【释义】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案件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标准有两个,分别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相对复杂的问题,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专门的规定,此处不赘述【风险提醒】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
双方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发生网购纠纷时,可以通过书面方式约定在卖方住所地、买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中选择一处作为管辖法院。不过双方约定管辖法
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办法是:1、通过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2、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是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
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了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规则,即: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
一、合同履行地怎样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怎样的
一、提供劳务合同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劳务合同中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劳务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全国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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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60岁以上员工合同可以签订返聘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由于劳动者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在单位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以雇佣关系处理。
关于个体户怎么签劳动合同的回答为1、个体工商户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上就
一、怎样区分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当事人有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如果争议标的是货币,接收货币一方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
一、怎样和不符合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最理想,纠纷最少。2.如果员工长期请假,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先发函限期到岗,告知逾期不来解约;确认收函后仍未到岗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一、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履行怎么办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
一、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什么买卖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如果合同纠纷标的物是货物,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应该如何确认(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