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有哪些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为劳动者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只需承担以下费用:(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以下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为了补偿劳动者再就业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的一定数额货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劳动者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给劳动者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助,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有哪些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工龄经济补偿金 我们知道,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合同合法终止(参见《劳动》第四十四条)。而这种情况又恰好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
以下情形,进行双倍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在劳务关系建立一个月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经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拒绝继续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
个人因感染患病发生的费用,企业一般不需要补助。企业职工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
留学生上海户口申请条件是什么样的1、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壹份(用人单位意见栏内盖章);2、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3、国外学位(历)证书和成绩单;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属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国外进修证明(附指定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6、出国留学前国内最后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须提交
1、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到派遣单位,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派遣单位直接辞退员工,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2、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劳
基本案情2008年3月27日,石某入职某水泥厂,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15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6日,月工资标准为2700元。2016年1月,石某患病,医院建议全休3个月。石某向水泥厂请病假休养,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在此期间,水泥厂每月向石某支付病假工资519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水泥厂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620元。石某在病假期满后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 低于当地最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及支付标准: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
实务中常常会遇到用人单位因为业务或者厂房搬迁,需要变更工作地点。小王最近就遇到一个苦恼的问题,他与公司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苏州,但是现在公司要搬到上海。公司提出若不愿意搬,就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的做法对吗,小王又应怎么办呢?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行为,实际属于用人单位行使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但该自主权的行使必然要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之内。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某种情形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经济补偿或赔偿。这些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是,在下列10种情形中,即便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第1种情形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1. 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合规、合理,而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2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
1、员工被迫辞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赔偿金,不是支付经济补偿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基本案情:2014年3月,刘某入职某机械公司工作。2019年8月,刘某在某机械公司工作时受伤。2019年10月,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刘某构成工伤。2020年2月,刘某经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刘某在受伤以后再未回到某机械公司工作。2020年3月,刘某以发生工伤事故后某机械公司未依法支付工资及工伤待遇为由向该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次日某机械公司签收该邮件。案件评析: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 2021年3月21日,A公司员工吴某在上班过程中不慎摔伤,因A公司为吴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吴某受伤后A公司为吴某申请了工伤认定,县人社局于2021年4月19日认定为工伤,2021年12月9日经昆明市劳鉴委鉴定吴某因受工伤构成八级伤残。2022年1月4日,吴某与A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2022年1月14日,县社会保险局向吴某核发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229元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