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住房能不能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
第七条规定,对超过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按揭房子能否强制执行,要根据它的具体情况(如其是否还有别处房产,以及现有房产的市场价值等)来确定。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对其尚在按揭的房产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银行作为抵押权人,要优先于你受偿。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按揭房屋如何分割
如何进行房屋产权分割,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
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
(二)裁判分割
1、裁判分割的起诉要件
(1)对按份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2)原告须对房产有分割请求权。
2、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
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房产,首先要评估共有房产的价值,较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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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唯一住房到底能不能执行1、唯一住房可以执行。唯一住房并不代表就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但客观来讲在现实操作中,执行房子时特别是强制腾退,是有一定难度的。2、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
1、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即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强制执行。对于有余额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需要制作冻结住房公积金裁定书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主文需要写清楚冻结住房公积金。冻结期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实践中因公积金提取限制较多,法院冻结后划拨困难,通常按动产期限操作冻结一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
构建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就应有良好的制度设计,以降低债权人成本,增加不诚信者负担。 唯一住房并非不能执行 据悉,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一名老赖的唯一住房通过拍卖变现,债权人通过竞拍得到房屋挽回损失。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是债权人的一项制度红利。 司法实践证明,以往在被执
关于唯一住房的执行,2004年最高法院发布的《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实践中,法院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往往是在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的案件中,有的法院就都一律停止执行。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给很多“老赖”以可乘之机。 一般来说,对于设定抵押的房屋,无论是否为唯一住房,抵押人(债务人)对于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夫妻唯一住房离婚了法院能执行吗:“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进行反辩,法官认为《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为唯一住房的执行提供了法定依据,但并没有明确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公积金可以冻结并扣划,因为公积金也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第14号)只要是单位的正式职工,都有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国务院发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基本工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 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定。 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
人民法院代表的是国家行使审判权,同时为了保证司法庄严性,法院具有强制执行审判的权利,不过有时候在执行的时候也会有执行终结的情形,那么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的案件是不可以再立案执行的,只能恢复原执行。 人民法院因申请人撤销申请而裁定终结执行的案件,当
被执行人有社保工资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执行该工资用于归还债权人的欠款。社保工资不是低保,退休人员一般都拿社保退休金工资。除保留其基本生活费外,其余的可以冻结、查封。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当事人没钱的,可以等对方有收入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形分别有:双方协议解除后可以解除担保关系;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担保关系可以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担保关系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
行政拘留是否可以撤销 法律分析: 如果拘留已经执行完毕,则不可撤销也无撤销必要,被执行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违法;若尚未执行,则可能被撤销。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
一、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1、依据国家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必须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以及拍卖。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
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对于个体工商户受到的行政处罚,法院能强制执行,但要满足下列条件: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也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机关无执行权的;并且依法在有效期间内申请法院执行的。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
公积金补交后不能马上贷款。需要在补交后再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
法律分析:可以到执行法院要求承办法官解冻。最好及时去申请解冻。但是出行是不影响的。因为冻结的只是银行卡,而不是限制出行,也非失信执行人,失信执行人不能飞机和卧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
法律分析:异地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这种情况是可以继续执行的
法律分析:一 、退伍军人的住房公积金查询需要确认:1、义务兵阶段是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士官以上会缴存住房公积金;二、如果确认已经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2、退伍前所在部队的财务部门查询;3、拨打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区号+1232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