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商委、内贸办、财贸办)、商务厅(局)、公安厅(局)、建设厅(委)、交通厅(局),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和《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国函[1997]8号)、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1022号),现就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是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途径。
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将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纳入工作日程。 二、北京等124个城市(具体名单见附件)城区从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各城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规划及使用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扶持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的发展,确保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的供应。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环保要求,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
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社会供应预拌混凝土。 四、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工序控制、质量检验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预拌混凝土的质量。
五、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六、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商品混凝土和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在市区通行的措施。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部门要尽快编制预拌混凝土预算定额。预拌混凝土的价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定额标准核定的价格计算。
因使用预拌混凝土而增加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八、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运输协调服务。
九、按规定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未经批准擅自现场搅拌的,有关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改正。
附件:限期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城市名单 商务部 公安部 建设部 交通部 二00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限期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城市名单 (共计124个) 一、直辖市(4个)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二、省(自治区)辖市及大中城市(120个) 1、河北省(5个) 石家庄市、廊坊市、唐山市、承德市、秦皇岛市;
2、山西省(2个) 太原市、大同市; 3、辽宁省(10个)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盘锦市、营口市、葫芦岛市;
4、吉林省(2个) 长春 市、吉林市; 5、黑龙江省(3个) 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大庆市;
6、江苏省(13个)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徐州市、泰州市、宿迁市;
7、浙江省(11个)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绍兴市、台州市、丽水市、舟山市;
8、福建省(6个) 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三明市;
9、安徽省(7个) 合肥市、芜湖市、黄山市、安庆市、滁州市、蚌埠市、马鞍山市;
10、江西省(3个) 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 11、山东省(5个) 青岛市、济南市、泰安市、威海市、烟台市;
12、河南省(5个) 郑州市、洛阳市、安阳市、开封市、漯河市; 13、湖南省(3个) 长沙市、岳阳市、常德市;
14、湖北省(1个) 武汉市; 15、广东省(23个)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江门市、惠州市、佛山市、清远市、韶关市、湛江市、肇庆市、南海市、中山市、汕头市、梅州市、阳江市、顺德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东莞市、河源市、云浮市、茂名市;
16、广西自治区(4个) 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 17、云南省(4个) 昆明市、大理市、丽江市、景洪市;
18、贵州省(1个) 贵阳市; 19、四川省(3个) 成都市、乐山市、绵阳市;
20、陕西省(1个) 西安市; 21、甘肃省(1个) 兰州市;
22、青海省(1个) 西宁市; 23、宁夏自治区(1个) 银川市;
24、新疆自治区(5个) 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
备注:
最近更新:2019.06.24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12-24 颁布日期:1993-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等关于军队干部退休安置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10-01 颁布日期:1993-10-25 文号:[1993]政联字第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旅游局国际联络司、公安部、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关于严格按规定办理赴东南亚旅游业务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04-06 颁布日期:1993-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2-12 颁布日期:1999-02-12 文号:国土资发[1999]4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安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8-15 颁布日期:1996-08-15 文号:公发[1996]1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3-02-06 颁布日期:2013-02-06 文号:交运发[2013]13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3-10-20 颁布日期:2003-10-20 文号:法发[2003]1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3-07-14 颁布日期:2013-07-14 文号:中办发[2013]1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1-31 颁布日期:2011-12-31 文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为适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对企业员工(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员工股票期权所得征税问题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
铁道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合资铁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6-05-31 颁布日期:1996-05-31 文号:铁计[1996]5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土资源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12-13 颁布日期:2010-12-13 文号:国土资发[2010]19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7-01 颁布日期:2012-01-20 文号:民发[2012]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发行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5-05-04 颁布日期:2015-05-04 文号:银发[2015]13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厅(局),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司令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院(校)务部、公安部政治部、武警部队司令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94〕6号、〔1996〕43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军安领导小组、民政部、总参谋部的统一部署,1997年春季全国志愿兵转业工作从1月初开始至7月底基本结束。由于各级领导重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4-11 颁布日期:2011-04-11 文号:发改社会[2011]74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迟实施《大豆油》、《花生油》国家标准以及明确食用植物油标签中“原产国”标注方式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06-04 颁布日期:2004-06-04 文号:国标委农轻[2004]5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安部关于实施《警车管理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5-09-12 颁布日期:1995-09-12 文号:公交管[1995]17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依法有效打击赌博违法活动,规范公安机关查禁赌博违法活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公安机关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