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工遇到了劳资纠纷,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并求助,联系电话如下:
上城区劳动监察大队87816940;
下城区劳动监察大队85234858;
江干区劳动监察大队86974682;
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88390896;
西湖区劳动监察大队88974519;
滨江区劳动监察大队87702142;
萧山区劳动监察大队82629747;
余杭区劳动监察大队86236254;
富阳市劳动监察大队63329345;
桐庐县劳动监察大队64602681;
建德市劳动监察大队64734466;
临安市劳动监察大队63726844;
淳安县劳动监察大队64820138。
除了拨打上述各区劳动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外,还可拨打以下三路电话:
全省统一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
杭州市劳动局监察支队投诉电话87213498;
市建委投诉电话88313805。
温馨提示
1、民工在投诉举报时,还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据,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项目名称、务工期限、单位工资欠条等,这样有助于劳资纠纷的解决。
2、此外,民工务工期间,不要忘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一个好办法。
3、如果民工遇到的是工程款纠纷,可以先与工程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千万不能采取过激或极端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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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上诉。当事人未在答辩期满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常见的劳动争议类型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 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
是可以的,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如何维权第一、职工与单位协商解决;第二、拨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进行咨询;第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职工发生劳动争议遇到有下列9种情况,可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要在7日立案处理:1、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给职工的;2、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3、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4、职工加班工作单位不支
引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有时并非及时去解决,如果想要诉讼解决时发现用人单位已经注销了,应该如何去诉讼呢?甚至是劳动仲裁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注销了,应该如何继续诉讼程序呢?案情简要:孙某于2019入职天津某公司河北分公司,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孙某于2020年向分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于同年以分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其所在地的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
发生劳动争议时,法院对公司变相辞退的认定摘要:当今,在公司治理结构日益完善健全的发展过程中,广东省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都会设立法务部或者聘请律师为公司的日常运营保驾护航,减少并防范公司运营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风险,当拥有智囊团的公司与劳动者出现关于公司变相辞退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略显得势单力薄,哪种情况下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哪种情况下公司属于合理行使经营自主权,本文将从公司变相辞退的惯常做法、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如何维权第一、职工与单位协商解决;第二、拨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进行咨询;第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职工发生劳动争议遇到有下列9种情况,可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要在7日立案处理:1、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给职工的;2、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3、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4、职工加班工作单位不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因此,劳动部《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4]248号)第二条、《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劳办发[1995]209号)均规定,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聘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一、个体工商户已经注销有劳动争议怎么办个体工商户已经注销,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有劳动争议的,由经营者和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
打工族发生劳动争议应该如何维权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怎样解决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四种: 一是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二是企业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这种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体
如果不是依法可签无固定期合同的员工,最好是要求赔偿。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能助您维权。
「基本案情」2014年10月20日,李某至A公司处工作,工种为保安,工资为每月28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4月20日,李某离开A公司处。2015年4月27日,李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要求A公司支付2015年4月份工资1867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00元及双倍工资14000元。2015年5月初,A公司、李某签订和解协议书一份,主要内容为:双方同意解除劳
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是终审,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在我国法院审判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检察院抗诉或者人大进行再次救济自己的权益。 一、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是否是终审 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是终审。通过二审后终审,二审终审后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诉,只能向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但一般申诉案件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劳动纠纷的民诉案也不例
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是60天,即《劳动法》第82条所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怎样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又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处理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