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时,法院对公司变相辞退的认定
摘要:当今,在公司治理结构日益完善健全的发展过程中,广东省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都会设立法务部或者聘请律师为公司的日常运营保驾护航,减少并防范公司运营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风险,当拥有智囊团的公司与劳动者出现关于公司变相辞退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略显得势单力薄,哪种情况下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哪种情况下公司属于合理行使经营自主权,本文将从公司变相辞退的惯常做法、变相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等方面浅析广东省部分法院对公司变相辞退的认定并分别从公司管理者和劳动者的角度提出防范法律风险及维护合法权益的建议。
关键词:变相辞退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金
众所周知,我国的劳动法是倾向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权益,因此,对于公司来说,合法辞退员工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论是出于公司自主经营的需要还是员工确有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但公司无法直接辞退,公司往往并不会直接向员工发出书面的辞退通知,而是采取一系列措施迫使员工自离,这种情况下,公司认为自己并没有明确辞退员工,但实际上往往已经作出了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侵犯了的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变相辞退的含义
我国劳动法规范中并没有变相辞退这一概念,本文所称变相辞退指的是用人单位并未向员工发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书面辞退通知,而是利用其具有管理性的优势地位对员工施加不利影响,使员工无法正常工作、也无法获取正常的劳动报酬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往往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相同。
二、公司变相辞退的惯常做法
公司变相辞退员工的惯常做法主要是利用其管理权限对员工作出拒绝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比如当公司与员工无法就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时,公司往往会关闭员工考勤权限、办公系统、工作邮箱、移出微信工作群、停缴社保、公积金,撤走工作设备如电脑和工位等,部分公司以公司经营计划调整为由向员工发出停岗停工的邮件并只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正常工资的80%。
三、变相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
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对公司变相辞退的认定与处理有三种结果:其一是认为公司没有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驳回员工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主张;
其二是认为公司变相辞退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关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认定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仅支持经济补偿金;
其三是认为公司变相辞退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关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并以此认定公司以拒不提供劳动条件的形式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应当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从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可见一斑,变相辞退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有两点:其一在于是否向劳动者明确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其二在于是否通过事实行为明确表达了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若公司在变相辞退过程中不具备第一项要件,只要符合第二项要件,笔者认为仍然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也即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五、关于公司防范劳动争议纠纷的法律建议
当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经营计划调整拟裁减员工时可先与员工协商调岗,但应保证合理性,其一为岗位的合理性,不应出现调整后的岗位与原岗位差异过大使得员工经过培训后无法胜任,也不应出现侮辱性调岗;
其二应保证薪酬待遇的合理性,也即调岗不应降低薪酬待遇;其三应保证工作地点的合理性,也即调岗后的工作地点应本着便利员工生活的原则,不应超出本市或本县范围。
若无法与员工就调岗协商一致,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案并签订解除协议,尽量避免直接辞退员工以免产生劳资纠纷。
若员工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员工书面告知解除事由、解除依据并经民主程序。
六、关于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建议
当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调岗、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用合法合理方式固定证据包括录音录像,在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对办公系统、考勤系统、微信群聊等需要举证的内容进行公证,以免公司关闭系统或将员工移出群聊、解散群聊后无法进行举证。
由于我国的劳动法规范中并未对变相辞退作出规定,加之个案情况各异,因此人民法院在裁判时观点略有不同,但笔者检索了大量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此类判决后发现,人民法院在此类案件的裁判中态度趋向于保守,也即大部分法院认为只要公司没有明确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不符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是可以的,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你好,这个要视情况而定
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股票等。只是目前一般法院只调查法院当地的财产状况,如果是执行地的银行账户可以查到,在外地的不会调查。除非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可以将案件移送财产地执行。
你好,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上诉。当事人未在答辩期满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职工和企业都在同一个辖区,那就就去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如果企业和职工分别属于不同的辖区,那么就去职工的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
这个需要看裁决书中的裁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具有赔付义务。先行垫付的受害人或被保险人有权要求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返还垫付费用
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装修新房时,与装修方发生纠纷,可以县区级建设机关房产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解决。
劳动仲裁的证人误工费由败诉方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
引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有时并非及时去解决,如果想要诉讼解决时发现用人单位已经注销了,应该如何去诉讼呢?甚至是劳动仲裁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注销了,应该如何继续诉讼程序呢?案情简要:孙某于2019入职天津某公司河北分公司,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孙某于2020年向分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于同年以分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其所在地的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
按实际情况,如果属于劳动仲裁的仲裁范围,可以同时告两家公司,但是由于两家公司属于仲裁的主体不一样,所以仲裁委员不会将两家公司作为一个案件进行审理。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年4月,原告张某(化名)偶然获知,二被告(被告一为登记公司、被告二为工商代办人) 在2015年**月**日向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原告虚假签字材料的情况下,将原告登记为**公司监事,给原告赋予了不应有的义务,亦造成了精神上不应有的损害,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及相关规定,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