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向当事人收取自来水加压费是合理的。如果物业属于包干式收费,再次收取二次供水费是不合理的,如果属于按项收费,则属于合理的行为。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物业向当事人收取自来水加压费是合理的。如果物业属于包干式收费,再次收取二次供水费是不合理的,如果属于按项收费,则属于合理的行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
物业收电梯费不合理,可以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到工商等部门解决。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的费用。【法律依据】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除非业主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对物业费的交纳有时间和条件的约定,否则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业主应交纳物业费。根据法律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般来说业主必须交纳物业费,但出现下列情况,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费: 1、业主在还没有收到房子之前,物业就要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交; 2、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拒交; 3、物业公司要求交纳水电煤气等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费用的,可以拒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即使业主没有入住,在办理完成收房手续之后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且物业费与装修和入住不相关。关于什么时候缴纳物业费的情况,根据地区和小区的不同有所不同,但是大部分小区都是开发商交房之日就开始收取物业费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会被物业起诉,需要缴纳滞纳金的。1.开发商通知你最后交房的日期那天起开始算,因为那时候开发商已经把房屋交给物业费,开发商已经不再补贴物业费。如果因房屋质量问
你可以以物业服务不符合要求抗辩,另,你有反诉的权利,但反诉的请求内容不好确定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关于
一、如果物业收敲墙费,不合法装修过程中改变墙体构造,应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物业不得随意乱收费。二、法律依据: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
一、物业费没有按时交,收违约金是否合理 物业费没有按时交,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对此规定了违约金,物业收违约金就是合理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是不合理的。 提醒您,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享受了物业的服务,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砸墙费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绝交纳,并且可以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如果反映后不支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况紧急,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建议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处理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
物业收取电损费,合同中有约定的,而且业主同意的,合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如果双方就此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
先交物业费再交房的要求属于违约。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虽有联系,但非同一法律关系。开发商无权将业主需要与物业公司洽谈才能确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
一般电梯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如果物业长时间不能保障电梯正常运行,造成业主的不方便,可以找2个部门来解决:1、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2、到技术监督局特行科投诉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1、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2、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3、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
小区物业收取加压费不合理。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相关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物业应当公示其相关费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法律分析:小区收取了物业管理费,还要额外收取垃圾处理费,是不合理的。因为物业管理费当中已经包含垃圾处理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并不采取政府统一价,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且小区业主都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费标准。这里还要强调的是,物业费是不是贵与当地的实积情况有关,要看当地实行的是什么价了,有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有政府的批准文件,市场调节价就是双方协商了,现在都要求实行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换句话说,也就是会以中标价为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交房时一
物业公司收装修保证金是否合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业主在装修时,如果是物业公司擅自决定收取装修押金,要收取装修押金后,才允许入场装修,是不合理的;2、如果是经过业主大会多数人同意通过的决定,或者是物业公司与小区的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上有业主装修物业公司可收取装修押金,要收取装修押金后,才允许入场装修,是属于合理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