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外来务工人员户口迁移材料
申报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房产证;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有效期明确为自开具之日起三个月);
4、子女情况证明:
(1)已婚未育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育证明,
(2)生育一胎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3)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证或社会抚养费缴纳凭证;
二、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1、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可选择在我市落户,凭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高等普通学校或全国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以及市人才交流中心入户介绍信;
(3)《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工作单位或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如毕业生暂时无固定住所的,可登记为单位集体户口或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2、原我市生源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可选择在我市常住地派出所落户,凭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原户口迁出证明;
(3)《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常住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3、2003年8月7日以后,原籍在我市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工作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派出所落户,凭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高等普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
(3)《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4)原迁出户口证明。
办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原籍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4、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选择在我市落户,凭
(1)毕业证书;
(2)市人才交流中心入户介绍信;
(3)户籍证明材料。
5、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6、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和电子证书(或学籍档案),电子证书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7、整户迁移: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起迁移。
三、退转军人户口迁移
1、转业干部凭组织、人事部门入户介绍信及所附的随迁无工作的家属名单办理落户手续,随同调动工作的配偶,凭劳动或人事部门同意调入的证明予以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介绍信;
(2)调令、命令;
(3)随迁人员名单;
(4)劳动人事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随迁配偶无工作证明;
(5)原籍户籍证明;
(6)合法固定处所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簿。
四、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条件和材料
(1)市、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令,省直属的单位和部门须有上一级主管单位的调令
(2)接收单位证明
(3)本人及随迁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4)随迁配偶婚姻证明和住所证明
(5)已成年子女提供未婚证明
五、录用公务员、招工、招干户口迁移
1、条件和材料
(1)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录用、招聘证明
(2)接收单位证明
(3)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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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规定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
迁移材料一览:1、夫妻相互投靠的需出具以下材料;书面申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住房证明、迁入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及两张身份证照片。2、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的需出具以下材料:书面申请、能证明是直系亲属的有效证件、有房证明、迁入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等。3、父母投靠子女需出具以下材料:书面申请、父母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有房证明等。4、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是指购买(包括贷款分期付款)的商品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1、在市辖区购买商品房人员入户: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购销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按揭贷款房),入户人原籍户口簿,可迁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由派出所审批直接入户。如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内关系不清的,还需提交结婚证、出生证等证明相互关系的材料。2、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入户: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毕业证或职称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户人原籍户口簿,可迁入本人
1、父母投靠子女提交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办理流程:1.迁入地所属地派出所受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2.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签发《准迁证3.迁入地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迁证4.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户口迁入条件及所需材料:(一)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境后,在我市定居的或我市公民出国出境回国定居的需要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华侨回国定居证明,经旗区公安局审批后,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二)军队转业军官、士官、退伍义务兵(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本市区兵源的义务兵)落户凭安置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军官除外),异地安置的出具自治区安置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注:情况1到12到各派出所办理即可,情况12后面的需到市局办理(1)夫妻投靠入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入户申请书;2、身份证;3、结婚证;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5、有子女的附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及节育证;6、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所需材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1)新生婴儿落户: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持父母《户口簿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2)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凭省、市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西部地区工作,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拟落户地《户口簿、本人《毕业证;未分配工作,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凭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大专以上毕业生,未分配工作,需挂靠亲属处的,凭亲属同意证明
市外迁入注: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迁入地户口准入条件。1.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是未婚子女投靠(不含离婚)。需提供本人申请或父母申请、父母及本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可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核实)、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父母住房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20周岁以
一、夫妻投靠办理各类户籍业务需本人亲自办理1、迁移人有效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结婚证书(结婚证书丢失补办或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3、锦州一方的户口本、房本二、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各类户籍业务需本人亲自办理1、子女有效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子女在锦实际居住证明(居住社区和派出所出具)3、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单位(街道)出具的父子、母子
1、夫妻投靠落户:需要带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需要带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需要带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4、收养落户:需要带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户口迁入条件及所需要的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办理户口登记:1、收养外市、县子女迁移落户;需要带收养外市、县子女迁移落户,需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收养人户口簿等材料;2、经部队批准的随军家属人员落户;需要带经部队批准的随军家属人员落户,需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审批表和随军家属户口簿等材料;3、外市、县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我市的人员落户;需要带外市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我市的,需市老干
出生婴儿落户出生婴儿不论婚生或非婚生,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随父随母落户。1周岁以内(含跨年度)出生婴儿落户由派出所户口员直接办理(须携带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含6周岁)出生落户,由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非婚生子女落户要有责任区民警调取的2名证人材料。收养儿童落户收养人收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