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工积分制户口迁入
申请受理条件:按照《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茂府办[2010]54号)规定,农民工积分满60分的,可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
入户农民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公场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申报材料列表: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办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手续的函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劳动局)核准的《茂名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原件)及相关入户材料;
3、《广东省居住证;
4、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5、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6、随迁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随迁子女的,须提交《出生医证明,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办理时限:8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4元
2、纳税指标户口迁入
申请受理条件:在我市投资办实业(非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投资额300万元以上,年纳税每3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在地入户1人,但最多不能超过30人。
入户者必须是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在申请入户地居住的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在此限。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公场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申报材料列表: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及企业法人代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县级以上律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4、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入户申请人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7、企业单位证明(证明入户申请人是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的管理人员);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9、纳税企业当年纳税的发票3万元;10、随迁配偶应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随迁子女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11、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时限:8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4元
3、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申请受理条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其子女户口在我市的,准予其投靠子女迁入。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公场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派出所的父母、子女关系调查核实证明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凭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4、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8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4元
4、科技人才户口迁入
申请受理条件:在我市工作(指经我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备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下同)1年以上,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准予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工作所在地入户:(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三)具有中级政工师以上资格。(四)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五)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同等奖项以上。
(六)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七)获得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奖。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我市市区落户。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公场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获奖证书或国家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3、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录(聘)用单位证明;
5、随迁配偶要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随迁子女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时限:8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4元
5、流动人口连续居住满7年户口迁入
申请受理条件:在我市有稳定职业,且持有有效居住证在我市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7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7年,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准予其在务工单位所在地入户。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公场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流动人口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7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4、所在务工单位证明;
5、配偶随迁的还要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子女随迁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调查核实证明;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时限:8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4元
6、随军家属户口迁入
申请受理条件:现役部队军官和文职干部的家属,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批准随军的,可以在部队驻地入户。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公场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军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随军家属的要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迁小孩的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调查核实证明;
办理时限:8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4元
7、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
申请受理条件:经市、县(市、区)组织、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被我市机关、单位、企业录用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准予在工作所在地入户。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受理,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当场审批。
办公场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申报材料列表:
1、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明[市或各县(市、区)人事局盖“毕业分配”章];
2、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3、市或各县(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
4、接收单位的录(聘)用证明;
5、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时限:1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即到即办
8、捐资公益事业户口迁入
申请受理条件:在我市为公益事业无偿捐款50万元以上,并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捐资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入户。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公场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窗口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接受捐赠单位及其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定捐资证明;
3、捐赠者的捐资依据;
4、捐赠者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要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随迁子女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时限:8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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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1、在市辖区购买商品房人员入户: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购销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按揭贷款房),入户人原籍户口簿,可迁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由派出所审批直接入户。如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内关系不清的,还需提交结婚证、出生证等证明相互关系的材料。2、企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入户: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毕业证或职称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户人原籍户口簿,可迁入本人
1、父母投靠子女提交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办理流程:1.迁入地所属地派出所受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2.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签发《准迁证3.迁入地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迁证4.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户口迁入条件及所需材料:(一)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境后,在我市定居的或我市公民出国出境回国定居的需要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华侨回国定居证明,经旗区公安局审批后,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二)军队转业军官、士官、退伍义务兵(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本市区兵源的义务兵)落户凭安置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军官除外),异地安置的出具自治区安置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注:情况1到12到各派出所办理即可,情况12后面的需到市局办理(1)夫妻投靠入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入户申请书;2、身份证;3、结婚证;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5、有子女的附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及节育证;6、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所需材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1)新生婴儿落户: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持父母《户口簿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2)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凭省、市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西部地区工作,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拟落户地《户口簿、本人《毕业证;未分配工作,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凭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大专以上毕业生,未分配工作,需挂靠亲属处的,凭亲属同意证明
市外迁入注: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迁入地户口准入条件。1.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是未婚子女投靠(不含离婚)。需提供本人申请或父母申请、父母及本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可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核实)、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父母住房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20周岁以
一、夫妻投靠办理各类户籍业务需本人亲自办理1、迁移人有效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结婚证书(结婚证书丢失补办或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3、锦州一方的户口本、房本二、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各类户籍业务需本人亲自办理1、子女有效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子女在锦实际居住证明(居住社区和派出所出具)3、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单位(街道)出具的父子、母子
1、夫妻投靠落户:需要带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需要带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需要带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4、收养落户:需要带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户口迁入条件及所需要的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办理户口登记:1、收养外市、县子女迁移落户;需要带收养外市、县子女迁移落户,需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收养人户口簿等材料;2、经部队批准的随军家属人员落户;需要带经部队批准的随军家属人员落户,需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审批表和随军家属户口簿等材料;3、外市、县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我市的人员落户;需要带外市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我市的,需市老干
出生婴儿落户出生婴儿不论婚生或非婚生,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随父随母落户。1周岁以内(含跨年度)出生婴儿落户由派出所户口员直接办理(须携带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含6周岁)出生落户,由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非婚生子女落户要有责任区民警调取的2名证人材料。收养儿童落户收养人收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一、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服务对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居民,其子女可以投靠落户办理材料:(一)与投靠情形相符合的关系证明;(二)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三)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四)特殊情况证明:1.军人配偶投靠的,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2.配偶一方死亡的,死亡证明。离婚的,离婚证明;3.父母双亡的,死亡证明;4.其它特殊情况证明。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工本费每证2元办理时限:材
一、未成年子女投父母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